原標題:廣州:推行社區"微改造"城市更新為城市增值
通過導入生態觀光農業、引入藝術創意産業等手段,黃埔古村煥發新的生機,村民經濟收入逐步提高
永慶坊是“微改造”的成功案例
今年11月底,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對廣州市城市更新局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情況進行了集中視察並召開了相關座談會。調研組對廣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給予高度評價,並表示,今後將繼續關注廣州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推進“三舊”改造工作。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廣州城市化、工業化快速發展,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常住人口從282萬增加到1450萬,這些人口高度集中在6個老城區。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市區內留下了大量“三舊”地區,即舊廠、舊城和舊村(“城中村”)。近年來,國家以及省市相關部門一直非常重視廣州的城市更新工作,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
回顧 成立城市更新局全國首開先河
在廣州,2000年之前建設的老舊小區有779個、建築面積5180萬平方米,涉及人口約80萬戶、260萬人。越秀區,平均人口密度是30364人/平方公里,超過了紐約、東京中心城區人口密度。
我國城市更新最早的研究始於1979年,吳良鏞教授從如何正確處理好城市更新中繼承與改造的問題出發,提出了“有機更新”的理論構想。
2008年12月,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與廣東省共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範省建設工作的函》這一文件,國土資源部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同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範省合作協議》,並拉開“三舊”改造序幕。其後,全省以實施“三舊”改造為契機,創立“三舊”改造政策體系,穩步推進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改造。在政府主導下,允許符合條件的項目自行改造,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以全面拆建模式為主,單個項目推進,側重硬體設施改造。
2014年12月,廣州機構改革方案公佈,將廣州市“三舊”改造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市有關部門統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的職責整合劃入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值得一提的是,這在全國是正式設置首個城市更新局。
2015年,廣州市更新局出臺城市更新“1+3”政策,常態化有序推進更新改造,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利益共用為原則,強調産業轉型升級、歷史文化保護和人居環境改善,創新性提出“微改造”更新方式,注重長期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確保産業和項目的有機融合,完善各利益主體土地增值收益共用機制。
探索 以人為本推進“微改造”模式
截至目前,廣州全市已批城市更新項目1090個、改造面積106.5平方公里,其中,2016-2018年城市更新年度計劃共納入正式項目850個、涉及用地面積175平方公里,安排市級城市更新資金23億元。2018年下發的兩批城市更新年度計劃中,納入正式項目651個、68.88平方公里,安排市財政資金16億元,其中,微改造項目597個、47.74平方公里。
近幾年的城市更新計劃重點探索“微改造”模式,強調以人為本,突出保障城市和人的安全,消除城市安全隱患,對建成區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實施局部拆建、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充分挖掘老城區潛在資源和優勢,保護和修繕文物古跡、工業遺産,對歷史建築予以活化利用,延續歷史文脈、保存城市記憶。老舊小區微改造注重文化內涵彰顯、歷史風貌的傳承,探索建與管的並重,不僅要建設、要改變面貌,更加注重産業的引入與培植。
近年來,廣州市的城市更新工作穩步推進,明確改造對象為:存量低效用地的改造,“三舊”用地;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的樓宇修復;老舊社區及其環境、公建套配(學校、醫院、養老);文物修繕保護,在保障城市居住安全、完善配套設施、促進産業轉型升級、保護歷史文化遺産、盤活低效存量用地、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準等多方面取得進展。
截至目前,廣州已推進改造696個老舊小區,投入市財政資金16.4億元,累計整治“三線”274公里,維修消防設施2291項,規範垃圾清運點226個,新增綠化2.6萬平方米,拆除違章建築2.5萬平方米,修繕歷史建築901平方米。配建公共服務設施(場所)1397個,建築面積200萬平方米,其中學校(含幼兒園)128所,文化體育設施232個,郵政所等市政公用設施450個,菜市場45個,養老機構設施等社區服務與行政管理設施542個。城市更新通過舊廠自主改造、政府收儲、舊樓宇更新、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等方式,主動淘汰落後産業,引入創新型優勢産能,實現空間重構和土地重配,推動優勢資源和要素集聚發展。目前,已關停搬遷企業310家,推動華南國際港航服務中心、萬科黃埔跨境電子商務園區、TIT紡織産業園等轉型升級,成功引入百度、微信、唯品會等企業4676家,建成科技孵化器5個,年産值1530億元,提供就業崗位13萬個。
展望 盤活存量以更新為城市增值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國家嚴控500萬以上人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明確要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尊重城市發展規律,開展城市更新和城市修補。廣東省在全面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原則上廣州每年使用建設用地總量中存量用地的比例不得低於60%。
關於廣東省土地年度供應計劃,今年3月12日,省國土資源廳領導到廣州市調研時提出,廣東省將從今年起,除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外,不再向珠三角地區直接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探索實行“三舊”全面改造“拆一獎X”,綜合整治“拆三獎X”政策。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與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推進“三舊”改造、推進拆舊復墾等工作掛鉤。推進“三舊”改造,盤活存量土地將成為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向。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未來城市更新的內涵將會繼續提升,城市更新的外延也將繼續拓展,從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延伸到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産業轉型升級、社會治理體系完善、人文精神重構等。從“三舊”改造的範圍延伸到了老舊小區微改造、特色小鎮、村級工業園産業轉型升級、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活化等。特大城市發展建設將進入以盤活存量為主、在存量空間中實現增量價值的發展階段,城市更新將是未來城市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和長期重點系統工程差異化推進,更新即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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