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之後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那麼,合夥買房有哪些風險?在合夥買房時,要注意什麼問題才可以避開風險?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買房有哪些風險?
風險1:使用意見不一
合夥買房會産生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合夥購買的房子打算日後共同使用的話,怎麼將其分開?一套房子,有位置、採光都好的,也有不好的,大家都想把好的留給自己使用,同時,雙方又擁有均等的分配權力,這時就容易産生矛盾了。
風險2:合作意見不統一
房子如果日後用來出租,出租給誰,租金收多少,都是需要雙方都同意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租,又該如何是好?這些風險,都是需要提前考慮清楚的,否則就會産生糾紛。
合夥買房要注意什麼?
1.明確合夥購買的房屋是屬於“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
在房屋所有權由兩個以上主體共同擁有時,應對房屋共有的性質作出明確區分。
所謂的“共同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不區分份額,享有平等的所有權;
而“按份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同一房屋按照各自擁有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按照相關的規定,對於共有物有約定的則應根據約定處理;若無約定,當無法確定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時,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即使主體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數,也應該視作共同共有。
因此,合夥購房必須明確房屋的共有性質,按份共有還需明確各自享有的份額。
2.明確貸款權利和義務
合夥買房貸款雙方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如果還款中途一方撤資或承擔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擔巨大的經濟壓力。另外,合夥貸款時,如果合夥人中有信用污點,貸款是不會被批准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事先明確貸款的權利和義務。
夫妻往往就是“隱形共有權人” 羊城晚報資料圖片
3.不能忽略“隱形共有權人”
合夥買房中可能還會涉及到“隱形共有權人”,其主要是指合夥人中如果有已婚的,那麼其配偶也會對該房屋享有一定的權利。也就説,大家如果要貸款或者轉移房産的話,都是需要經過隱形共有人同意的。
4.購房前需公證協議
合夥買房前進行公證協議對合夥雙方都是一個保障,將自己的權益書面化,並且有法律保障,可以避免日後的麻煩。公正協議的內容一定要明確詳細,“明賬細算,越細越好”,各持一份,明確責、錢、權、利、房的歸屬,以期達到利益共存的基礎。確定好協議內容後,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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