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李衝 實習生 潘鑫)蘇州四大行從8月1日起執行新政策,房貸不滿5年,提前還款將收取違約金。那麼,南京地區是什麼情況呢?揚子晚報記者昨天採訪了四大行的客戶經理。發現,其實提前還貸要收違約金的消息,已不是新聞,但各家在提前年限上有具體的規定,具體要按照合同來,一般來説,南京地區沒有不滿5年這種限制,提前還貸是否要收違約金,主要集中在3年期限。
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一位客戶經理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在客戶簽約時,合同中就已經約定了,三年之內提前還貸款,需要繳納違約金,違約金數量為提前還款額一個月的月利息,具體為:(提前還款金額乘以貸款年利率再除以12),如果提前還款額為20萬,貸款時的利率為基準利率4.9%,則繳納違約金817元,如果提前還貸200萬,則繳納違約金8170元。
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的客戶經理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組合貸款和純商業貸款裏面的條款有略微差別,前幾年是在合同中約定1年內提前還貸要繳納違約金,最近都是三年內,一般在簽訂合同時,會明確告知購房人,所以一直都是按照合同規定來。
揚子晚報記者也詢問了中國銀行以及建設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建行客戶經理表示,建行沒有提前還貸收違約金的規定,是可以提前還貸款的。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