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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差別化的激勵政策 加快內蒙古自治區發展

發佈時間:2017-03-30 11:53:54  |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  作者: 郝時遠  |  責任編輯:王建泉

2017年是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週年,也是中國特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奠基70週年。作為第一個自治區,內蒙古不僅為全面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創造了歷史經驗,而且在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創造了現實經驗。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的生産總值達約1.86萬億元,繼續保持了高於全國平均增速的水準。每人平均GDP達約74069元,繼續躋身於每人平均逾萬美元的先進行列。這是五個自治區中唯一居於全國領先地位的自治區。但是,從近幾年的發展實踐來看,內蒙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仍面臨著諸多困難和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實施差別化的激勵政策,以實現自治區又好又快的發展目標。

2011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根據內蒙古的實際提出了2015年、2020年兩個時間節點的發展目標。其中,2015年“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準”、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準”兩個目標,集中體現了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改善民生”的指標。但是,在2015年內蒙古“城鄉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務與全國平均水準還有一定差距”,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城、鄉居民收入分別低於全國平均水準641元和754元。所謂每人平均GDP高、“含金量”低、平均工資水準低的問題尚未扭轉。不僅如此,在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內蒙古在推進“三去一降一補”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付出了巨大努力。如2016年退出煤炭産能約330萬噸、鋼鐵産能約291萬噸,降低企業生産成本約280億元,實施補短板9大類45項重點工程,等等。但是,就發展勢頭而言,不僅未完成當年預期發展增速,而且當前穩增長的壓力較大,體現欠發達地區普遍性特徵的問題仍很突出。雖然基本上完成了為期三年的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任務,但因此造成的債務、品質、成效等問題,並未有效緩解脫貧攻堅、改善民生的艱巨性。

“十三五”期間,實現內蒙古自治區達到和超過全國平均水準的目標,需要“四高於”(地區生産總值、固定資産投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城鄉居民收入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兩達到”(城鄉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務達到全國平均水準)。就“兩達到”的“城鄉居民收入”而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的預測,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農村牧區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均需年均增速高於全國年均增速的1倍以上才能達成。在這方面,除自治區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借助“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全面向北開放、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之處,仍需要中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內蒙古自治區70年來的發展,在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等方面走在前列,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偉大成就,體現了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方向,是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自治地方標桿,堪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榜樣,其成就具有全面體現中國民族政策優越性的影響力和示範性。因此,確保內蒙古自治區實現“四高於”的發展速度、“兩達到”的發展成效,不是一個地區加快發展的局部問題,而是關係到發揮民族區域自治這一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優越性的全局性問題,是堅持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制度自信的重要體現。在我國的五個自治區中,內蒙古是已經和最有條件繼續躋身於全國先進行列的省級自治區。保持這一發展勢頭,對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具有很強的政治意義和國際影響。為此,建議在自治區成立70週年之際,對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實施差別化的激勵政策。“十三五”期間,在一般性、均衡性、老少邊窮、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草原生態保護和現代畜牧業發展等方面,對內蒙古自治區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以鼓勵、激勵內蒙古自治區又好又快發展。確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節點,西部地區,尤其是自治區,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享有位居前列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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