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中國人工智慧創新大賽(大學組)——“人工智慧-智慧教育創新賽”競賽規則

1賽事簡介 

在教育部發佈的《教育資訊化2.0行動計劃》中明確指出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迅猛發展,將深刻改變人才需求和教育形態,並把“智慧教育創新發展行動”作為八大行動之一,開展智慧教育探索與實踐。推進智慧教育産品在全國各地公立學校落地應用。基於此,本賽題基於第三方開放平臺,創新新一代人工智慧技術在智慧教育中的應用。

2參賽隊伍要求

2.1報名應來自單位,機構,學校統一報名,2-3人一組來自同一所單位,參加過往屆本類別比賽的作品不能再次申報。

2.2參賽隊員應以積極的心態面對和自主、妥善地處理在比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自尊、自重、自律、自強;友善地對待隊友與對手;尊重志願者、裁判員。

3任務及得分

3.1參賽作品

以基礎教育應用為場景,基於人工智慧技術,完成一款以幫助師生減負增效為目標的教或學的産品研發。使用語音和圖像相關AI能力需優先調用開放平臺技術介面。

競賽分為初賽,和決賽二個階段,在各階段,參賽隊伍須按照要求按時、合規地提交參賽作品。

3.2具體參賽要求及評審規則如下:

3.2.1初賽

評審規則:由評審進行綜合打分,選取前30%支隊伍進入決賽。

評審標準:

3.2.1.1可行性(20分)

方案對賽題的理論可實現性,資源開銷,對外部資源(如伺服器)依賴情況;

3.2.1.2功能完備程度(30分)

思考全面,無功能缺失,尤其是對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所提供的解決方案完善;

3.2.1.3創新性(20分)

有不同於市面上已有産品的新思考,角度新穎,解決方案獨特,解決社會痛點;

3.2.1.4商業價值(10分)

具備良好的商業前景,能夠創造市場效益;

3.2.1.5市場策略(10分)

運營模式、盈利模式及發展規劃思路清晰且可落地;

3.2.1.6應用前景(10分)

産品/解決方案是行業/用戶的真實需求,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在社會上有較高的關注度;

3.2.2決賽

評審規則:決賽參賽團隊需在現場面向觀眾與評委,結合答辯演講PPT做實操演示;評委根據上述評分標準給出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他得分的平均數為參賽者的最終得分。

評審標準:

3.2.2.1項目成熟度(40分)

功能完善,交互流暢,現場演示效果良好,商業模式/市場策略思路清晰,應用前景廣闊,有亮點功能;

3.2.2.2創新性(30分)

對A.I.技術有深度應用和思考,開發水準高,具備一定創新性、應用性,解決社會痛點;系統設計合理,具備可擴展性等;

3.2.2.3現場答辯(30分)

現場展示完成後,評委針對選手方案進行現場技術答辯;

3.3作品提交規則

如有多個文件,請壓縮為一個zip文件提交,文件大小100MB以內;如文件過大,請上傳網盤並提交連結。

文件以“隊伍名+作品名”命名。

3.3.1初賽:項目計劃書

3.3.1.1內容

項目背景:描述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什麼(用戶痛點);

産品功能規劃:闡述計劃産品將有那些基本功能可以幫助師生減負增效,産品特色,核心優勢等;

技術層面:計劃採用哪些技術、産品技術架構、創意創新性等;

商業模式:簡要介紹將採用何種運營模式、盈利模式,以及發展規劃等;

團隊介紹:項目主負責人及核心成員的履歷介紹,公司/團隊架構,以及合作夥伴資源等;

項目原創性聲明:承諾提交方案及成果的原創性和真實性,若由此産生的智慧財産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3.1.2格式

PDF或PPT;

【可選】為更好的闡述方案,參賽團隊可提供如實物産品、演示DEMO、視頻、圖片等作為補充;

3.3.1.3作品提交截止日期

初賽作品提交截止日期為8月15日,8月31日公佈入圍決賽團隊名單。

3.3.3.決賽

産品現場展示所需要的實物(可選)、産品源文件、競賽演講PPT(要求涵蓋以下內容,順序不限)包括(項目背景、功能概述、技術方案、商業模式/市場策略、應用前景、團隊介紹、其他(産品亮點等))

3.2.3晉級規則

評審專家以競賽專家委員會專家為主,秉持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審,競賽組織委員會負責相關流程的組織和監督。初賽採取線上評審方式,決賽採取現場答辯的評審方式。

初賽後選拔出30%隊伍參加決賽,參加決賽隊伍現場路演答辯情況評選出最終獲獎名單,按決賽獎項設置頒發相應的證書。

3.2.4獎項設置

本次競賽的評審結果由競賽專家委員會審定,並在競賽官方網站公佈。獲獎證書由競賽組織委員會統一印製、頒發,頒獎典禮在決賽評審結束後進行。決賽根據最終成績排名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指導教師獎,頒發證書

3.3違規處理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規,競賽組織委員會有權取消參賽隊伍的參賽資格:

3.3.1參賽報名資訊作假;

3.3.2在參賽過程中出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3.3.3作品涉嫌抄襲,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等;

3.3.4作品涉及不健康、淫穢、色情或譭謗第三方等內容;

3.3.5參賽期間發現或被舉報認定存在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規則的解釋權。

 

責任編輯:趙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