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譚談交通》下架的公司啥來頭

【讓《譚談交通》下架的公司啥來頭】7月10日晚間,《譚談交通》欄目原主持人譚喬在第三方社交平臺個人實名認證賬戶發文稱,該欄目視頻被下線並可能面臨千萬賠償。“譚談交通全面下架”“譚喬自曝或面臨牢獄之災”等登上熱搜引發關注。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注意到,被指侵權《譚談交通》的是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陳星提供的《譚談交通》視聽作品的《著作財産權授權書》

7月11日,射洪某廣告有限公司法人陳星向上游新聞記者提供的《譚談交通》視聽作品的《著作財産權授權書》顯示,授權方為成都市廣播電視臺。陳星告訴記者:“一個新聞普法節目,轉發傳播普法知識,是為了更多群眾知曉,卻被起訴索賠,我想不通。”

被授權公司年報顯示繳納職工社保人數為0

公開資料顯示,《譚談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檔寓教于樂的交通警示類節目。因為其貼近大眾的節目特色和詼諧幽默的主持特點,贏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評。其中很多期經典節目,在全國各大電視臺轉載,受到了群眾的歡迎。

7月11日,陳星向記者提供的《譚談交通》視聽作品的《著作財産權授權書》顯示,“本台成都市廣播電視臺(下稱“授權方”)為《紅綠燈》(CDTV-3成都市廣播電視臺都市生活頻道節目)及全部《譚談交通》板塊的視聽作品的合法著作權人,現就上述作品授予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被授權方”)下述權利:

1.授權權利:所有著作財産權的轉授權權利、維權權利。被授權方有權單獨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發函、投訴、提起訴訟、採取刑事措施以及獲得賠償等的權利。

2.授權地域: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地區)

3.授權期限: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4.授權性質:含維權權利(包含賠償權),上述權利均為不可撤銷的權利。

天眼查APP顯示,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張宇航,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公司曾用名遊術(成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正西街202號1層。上游新聞記者多次撥打公司工商登記預留電話,均無人接聽。企業2021年度報告資訊顯示,公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五險的職工人數為0。

北京銘盾律所胡曉鋒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公司實繳資本為0,社保繳納的職工人數為0,無實質經營,不排除這個公司是‘空殼’的嫌疑。”

被告公司支付5000元和解下架《譚談交通》視頻

陳星向上游新聞記者出示了一份起訴狀。

陳星出示的一份起訴狀

原告: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告:某某公司(陳星公司,記者注)。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片區法院起訴,案由為“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權視頻;

2、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和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産生的合理開支費用共計10000元(其中包括侵權賠償金7800元,律師費2000元,存證費及技術服務費200元,共計10000元);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原告表示,2022年1月30日,成都市廣播電視臺出具《版權聲明》,聲明其合法擁有《平安成都》欄目、《紅綠燈》欄目以及《譚談交通》板塊的全部著作權。現成都市廣播電視臺將上述作品的著作財産權授權給原告,並授權原告以自己的名義對涉案作品授權前後的著作財産權侵權行為提起訴訟,以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並有權獲得由此産生的賠償或補償。原告于2022年某月某日發現被告未經授權,擅自上傳了作品,並進行存證。

成都市廣播電視臺出具的《版權聲明》

原告認為,被告違法轉載涉案作品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以及獲得報酬等合法權益,並因維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故原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援原告訴訟請求。

陳星向上游新聞記者出示了原告的證據文件,並告訴記者:“起訴金額也不大,就和解賠了,普法視頻從公司的網路頁裏下架,和解金額為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顯示,該公司最近密集起訴了多家視頻公司,其中包括快手、優酷、咪咕等。陳星説:“估計很多公司都覺得怕麻煩,也會選擇和解,下架《譚談交通》視頻節目。”

至於為何要轉發播放《譚談交通》節目,陳星告訴記者:“我想的是一個新聞普法節目,轉發也是為了更多群眾知曉,沒想到成了被告,確實想不通。”

上游新聞記者在第三方社交平臺譚喬主頁通過私信功能採訪譚喬,截至發稿前沒有得到回復。上游新聞記者也多次撥打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人張宇航預留給法院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責任編輯:張丹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