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考公務員招聘年齡放寬至40周歲】日前,各地陸續展開2023年公務員省考招錄,多地將部分崗位的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引發人們對能否打破“35歲職場門檻”話題的關注。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2023年河南公務員省考公告中發現,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的招錄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以後出生),而過去年齡限制通常為35周歲以下。貴州、天津、湖北、江西、廣西、四川、雲南、重慶、內蒙古等地在個別基層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條件上也放寬了年齡限制。
“一些地區把年齡限制放寬到40歲,實際上這對各行業的招聘起到風向標作用和方向性指引,為更多年輕人就業從年齡上提供機會和可能。”中公教育陜西研究院院長王健説。
1994年6月發佈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中明確:報考國家公務員“年齡為35歲以下”。2019年中組部修訂的《公務員錄用規定》中,報考公務員條件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不少事業單位、國企乃至民營企業同樣將不超過35歲作為錄用標準。《中國人口普查年鑒2020》顯示,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35歲以下從業人員佔65%,細分行業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佔70%。
35歲本該是職業發展黃金期,卻成為某些行業的年齡門檻。2022年全國總工會開展了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國4.02億左右職工的平均年齡為38.3歲。這些本該發揮職場主力作用的年齡群體,卻一定程度上面臨著求職難、流動難、晉陞難、再就業難等現實問題。
近年來,“35歲職場門檻”持續引發熱議,職場上的“年齡焦慮”一度成為輿論焦點。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提交了《打破35歲職場門檻,建設中高齡勞動者友好社會》的提案,建議探索放開公務員考試35周歲限制;探索建立錄用中高齡勞動者激勵機制,對聘任一定比例中高齡勞動者的用人單位給予一定補貼;鼓勵中年人才返鄉建設,支援三四線城市地方政府出臺“倦鳥歸巢”人才回流計劃等。
一年前,呂國泉收到一封署名為“大齡青年”的聯名信,反映渴望打破“35歲職場門檻”的訴求。“這些署名‘大齡青年’的人反映的都是35歲左右勞動者的就業問題。35歲應該是正當年的年齡,他們好像是提前15年表現出了就業困惑。”
2022年,全國總工會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35-39歲年齡組職工中有54.1%擔心失業,70.7%擔心技能過時,94.8%感覺有壓力,均是各年齡組中比例最高的。
“消除不必要的年齡限制,為更多人拓展就業渠道、打開就業空間,有利於緩解就業焦慮,避免造成人才浪費和年齡斷層。”上海錦天城(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褚清瑤認為,29年前,《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發佈時,我國公民整體學歷層次比較低,現在有大量的博士、碩士走向就業市場,還有一些人才因為疫情等各種原因面臨二次就業,因此,適時放寬公務員招錄年齡符合時代的要求,客觀上有利於打破“35歲職場門檻”,推動時代進步。
在呂國泉看來,將部分公務員崗位的年齡從35歲延伸到40歲釋放了積極的信號,利用政府機關的公信力和示範性,會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以及一些網際網路企業帶來正向示範作用。呂國泉認為,一些特殊的行業或特殊的崗位,可能對年齡有些硬性要求,比如有的崗位,如果勞動者的年齡偏大,他們的體力能力有限,在安全生産保障方面存在一些風險,“儘管35歲以上的勞動者在年齡上不一定有絕對優勢,但是他們的社會閱歷、責任感、經驗是可以彌補很多不足的,這是單純的書本知識難以替代的”。
“不少年輕人連續‘考公’五六年,勵志服務基層,公務員招錄放開年齡,為這部分中青年的就業選擇提供了更多可能。”王健介紹,2023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面向優秀村幹部、優秀城市社區幹部招錄的職位,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在學歷條件上,2023年招錄考試要求報考者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但面向優秀村幹部、優秀城市社區幹部招錄的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
“地方招錄對於年齡放寬的靈活性充分體現了對於優秀人才的尊重,公務員招錄單位從崗位實際出發,綜合考量不同工種特性和年齡的匹配度,有利於全社會建立更加科學開放的用人觀念。”王健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