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支援自動駕駛汽車跑網約車 明確事故責任認定

【北京擬支援自動駕駛汽車跑網約車】北京自動駕駛汽車上路將迎來立法保障。近日,北京市經信局就《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北京市擬支援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

“過去10年,我國自動駕駛行業經歷了跨越式發展,目前已經進入大規模商業化前夜,亟須立法層面的規範、引導和支援。”德基先進製造與出行産業合夥人張帆表示。

設定豐富應用場景

2020年9月份,北京率先規劃建設全國首個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圍繞“車路雲網圖”五大要素,開展“車路雲一體化”系統關鍵技術驗證。

“目前,北京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累計為31家測試車企發放了道路測試的牌照,自動駕駛測試的里程超過2800萬公里。”據北京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增強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能力,聚焦解決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難題,有必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作用,為開展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提供兼具確定性與開放性的管理框架,為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徵求意見稿提出,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的自動駕駛汽車,按照保障安全、循序漸進的原則,可以開展道路測試、示範應用、示範運營、道路運輸服務試點等創新活動。

徵求意見稿為自動駕駛汽車設定了豐富的應用場景,支援自動駕駛汽車用於以下場景: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除危險貨物運輸外的道路貨物運輸;擺渡接駁、環衛清掃、治安巡邏等城市運作保障;國家和北京市支援開展的其他應用場景。

文遠知行方面認為,徵求意見稿提出“本市加強與天津市、河北省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的協同創新、推動政策互認”“支援智慧化路側基礎設施完善的區域全域開放,分階段、按片區開放重點應用場景”“市級有關主管部門可以結合異地創新活動結果,根據有關規定,簡化程式”等內容,這為後續自動駕駛汽車的異地里程和車型互認、規模化落地、商業化應用打下良好基礎。

明確事故責任認定

自動駕駛汽車需不需要配安全員?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當前北京自動駕駛示範區已經有自動駕駛計程車開始無人化測試,安全員從主駕逐步過渡到副駕、後排和車外遠端。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利用自動駕駛汽車開展創新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駕駛人或(遠端)安全員。這意味著自動駕駛汽車安全員可以遠端操作。

記者從小馬智行方面了解到,駕駛人或遠端安全員將監控自動駕駛汽車運作狀態及周圍環境,發現自動駕駛汽車處於不適合自動駕駛的狀態或者系統提示需要人工接管時,及時接管自動駕駛汽車,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此外,自動駕駛違法行為和事故處理備受關注。此次徵求意見稿提出,自動駕駛汽車上道路行駛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和認定。車內有駕駛人的,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車內無駕駛人的,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進行處理。

如果自動駕駛汽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車內有駕駛人的,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警。車內無駕駛人的,遠端安全員應當立即報警。車輛在自動駕駛系統功能未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現行規定承擔責任;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産損失的,屬於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小馬智行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徵求意見稿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多種應用場景,相關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事故責任認定規則,明確便利化管理措施和審慎包容的監管原則,為L3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汽車市場主體提供清晰、透明、可預期的制度規範。

據悉,北京市擬每年定期對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整體情況進行評估,形成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開。年度報告包括自動駕駛汽車相關創新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道路通行效率、公眾出行方式、汽車産業和創新科技發展的影響,良好實踐經驗以及不足之處。

責任編輯:李海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