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為143.6萬拍到賓利 結果要付1436萬提車?

在網上競拍車輛,原以為以143.6萬元買到一輛車,不料由於自己的失誤竟是以1436萬元落槌成交,算上佣金競買人最終要支付1500多萬元。這樣奇葩的事情就發生在廣西,如今該競買人已毀拍,並面臨被扣下30萬元保證金的困境。

這起網路拍賣於今年8月5日在京東拍賣上進行,拍賣標的物是一輛二手賓利轎車。該車由南寧海關委託廣西公務拍賣行有限公司進行拍賣,車輛的起拍價是86萬元。該車從8月5日早上8時起拍,當天21時結束,一共有159次出價記錄。

據了解,該車新車價格在400萬至600萬元之間,緣何能拍至1400多萬元?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查詢了競拍記錄,發現該車的第139次出價為1403000元,而之後的第140次由另一位競買人出價14300000元。

記者採訪了一些有多次在網上競拍車輛的二手車商,他們均猜測,第140次出價的競買人應該是想出價“1430000”,可能是“手滑”多加了一個“0”,結果將車輛的競拍價格一下從140.3萬元拉升至1430萬元。奇怪的是,車價拉升至1430萬元後,此後還有4名競拍人一共出價19次,車輛最終以1436萬元成交。

受委託拍賣該車的廣西公物拍賣行有限公司有關人士透露説,該車進行了兩次拍賣,第一次起拍價約為151萬元,結果流拍了,8月5日是第二次拍賣。據介紹,該車輛的“競買須知”中已明確,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拍賣佣金,買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價款外,還需按成交價的5%支付拍賣佣金。如此計算,這位競買人還需支付71.8萬元的佣金,與車款合計需要支付1507.8萬元。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查詢了解到,《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佣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據了解,此次的天價競買人是來自廣東的一位李姓女士,而她並非是將車價從140.3萬拉升至1430萬的第140次出價者。目前,李女士已經毀拍,其支付的30萬元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據廣西公物拍賣行有限公司有關人士透露,李女士已以“拍賣過程出現重大失誤”為由,起訴至南寧一城區法院。

責任編輯:趙文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