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杯”人工智慧創新大賽
“AI運動會—— 機械冰壺”競賽規則

1 賽事簡介

2024年2月,第14屆全國冬季運動會在內蒙古自治區完美舉辦。冰壺運動也是冬奧會中令人關注的一大賽項。冰壺運動起源於蘇格蘭,經歷了漫長的時間得到了良好的傳播,並得以在奧運會上出現,這種運動可以鍛鍊到人們的身體,還可以增加大腦的靈活性。本次比賽結合6到8歲孩子的操作能力,以興趣點為背景設立“AI運動會——機械冰壺”賽事。

2 比賽場地與環境

2.1 比賽場地

機器人比賽場地共有一個,為:“AI運動會”場地,圖紙為200*100cm的光滑材質布,平鋪在地面上。冰壺直徑約為3cm,重25g左右。場地內設有障礙道具,增加難度與挑戰。場地內設有任務區域,增加挑戰與趣味性。(會有誤差,以實際場地為準)

“AI運動會”場地地圖平面圖(示意圖)

冰壺道具(示意圖)

2.2 賽場環境

機器人比賽場地環境為冷光源、低照度、無磁場干擾。但由於一般賽場環境的不確定因素較多,例如,場地表面可能有紋路和不平整,光照條件有變化等等。參賽隊在競賽時應考慮各種應對措施。

3 參賽機器人(機構)

3.1 尺寸:每次開始做任務前,機器人(機構)尺寸不得大於30*30*30cm(長*寬*高); 

3.2 控制器:單輪比賽中不允許更換控制器。每台機器人(機構)只允許使用一個控制器,型號不限。

3.3 執行器:每台機器人(機構)只允許使用共計不超過4個電機

3.4 感測器:感測器數量種類不限。

3.5 結構:機器人(機構)必須使用塑膠或木質材質的拼插式結構。

3.6 電源:每台機器人(機構)必須自帶獨立電池,不得連接外部電源,電池電壓不得高於9V,不得使用升壓、降壓、穩壓等電路。

3.7 參賽選手攜帶機器人(機構)零件散件入場,現場搭建展示。由裁判員對參賽選手攜帶器材進行檢查,參賽選手攜帶的器材必須符合組委會要求。根據需要自備電腦和電源。

3.8 器材數量:積木件數量不限制

4 參賽隊伍要求

4.1 參賽隊按年齡分為組:截止比賽時,在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4.1.1 每支參賽隊由1-2名選手組成。

4.1.2 參賽隊員應以積極的心態面對和自主、妥善地處理在比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自尊、自重、自律、自強;友善地對待隊友與對手;尊重志願者、裁判員和所有為比賽付出辛勞的人,努力把自己培養成為有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的人。

5 任務及得分

5.1 比賽時間為3分鐘。

5.2 選手可以採取自動或其他動力的方式,通過設計特定的機械裝置,完成現場任務。編程方式不限,可採用實物編程,手機編程,PAD編程或者電腦編程。也可以通過指令控制運作,時間不變。可使用遙控或者虛擬遙控的方式控制機械裝置完成任務。

5.3 任務及得分

冰壺須從起始點出發,選手可通過彈力,軌道,電動,遙控等方式擊發冰壺,使冰壺停止在得分區域,冰壺的停止區域離中心區域越近得分越高(冰壺的停止位置以冰壺的垂直投影為準)。

得分示意圖

5.4 撞擊任務

現場會在彩色格子內隨機擺放若干木塊,將每個木塊撞離原位置得5分/個。

5.5 干擾任務

現場會在彩色格子內隨機擺放若1-3個干擾任務,比賽過程如果撞擊扣分-5分/個。同一個干擾任務撞擊多次不重復扣分。干擾任務材料一般為較輕的泡沫材質。

6 賽制

6.1 比賽搭建時間為1-1.5小時,根據比賽隊伍數量及現場情況調整,以賽前裁判公佈為準。

6.2 比賽共進行兩輪,每輪有1次比賽機會。每輪比賽每組有6個冰壺,將6個冰壺從起始線全部投出,比賽結束。

7 記分

7.1 每組參賽選手6個冰壺全部投出之後,裁判記錄停留在得分區冰壺的相應得分,由裁判進行計算最終停靠位置得分。

7.2 每組參賽選手6個冰壺全部投出後,裁判根據獎勵類任務區與懲罰類任務區內冰壺的停留情況記錄相應的加減分,由裁判計算出最終的任務得分。

7.3 總分:最終停靠位置得分+任務得分-任務扣分=總分

8 犯規和取消比賽資格

8.1 冰壺須用機器人或機構打擊、撞擊、推離、彈射等方式離開起始線,冰壺離開機器人或機構後需以滑行的方式在比賽場地上移動,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冰壺。手部直接接觸不得分。任何時刻,機器人不得超出擊發區。

8.2 未準時到場的參賽隊,每遲到1分鐘則判罰該隊10分。如果超過2分鐘後仍未到場,該隊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8.3 第1次誤啟動將受到裁判員的警告,機器人回到待命區再次啟動,計時重新開始。第2次誤啟動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8.4 如果由參賽隊員或機器人造成比賽模型損壞,將警告一次。該場該任務不得分,即使該任務已完成。

8.5 比賽中,參賽隊員不得接觸基地外的比賽模型;不得接觸基地外的機器人;否則將按“重啟”處理。

8.6 不聽從裁判員的指示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9 成績排名

參賽隊的最終得分為總輪次場地任務競賽得分總和,每個組按總成績排名,最終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出現局部並列的排名,按如下順序決定先後:

(1)所有場次用時總和少的排名在前;

(2)重啟次數少的排名在前(以運輸方式比賽的);       

(3)機器人(機構)重量輕的排名在前,或由裁判確定。

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規則的解釋權,比賽期間凡是規則中沒有説明的事項均由組委會決定。

責任編輯: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