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規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 年齡可放寬到65周歲

記者17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近日聯合發佈通知,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扶貧小額信貸重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明確,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要繼續堅持“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扶貧小額信貸支援對象應包含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借款人年齡上限可放寬到65周歲。

通知強調了扶貧小額信貸用途。要充分滿足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扶貧小額信貸資金需求。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於貧困戶發展生産,不能用於非生産性支出,繼續禁止將新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政府融資平臺或其他組織使用。

通知要求穩妥處置逾期貸款,妥善應對還款高峰期。要求進一步完善風險補償機制,科學合理確定風險補償金規模,明確風險補償啟動條件及程式。對已發放的、未直接用於貧困戶發展生産的扶貧小額信貸,要加強監管,建立臺賬,分類處置。

通知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將扶貧小額信貸品質、逾期貸款處置等情況納入地方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年度考核內容,定期通報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