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旬陽發佈通告:將依法打擊六種忤逆不孝違法行為

新京報快訊 陜西旬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微信公眾號發佈關於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風氣,全面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根據《憲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以下六種情形將受到依法打擊整治

(一)子女居住在新房樓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舊房危房中有關情形的;

(二)隱瞞家庭實際狀況,與老人分戶另過,對老人生活不管不顧,意圖套取或已經套取國家惠民政策或扶貧政策等情形的;

(三)霸佔老人“一折通”,將政府發放的補助金、養老金據為己有,或攫取老年人務農務工收入,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十分困難等情形的;

(四)子女眾多但在贍養父母老人的義務上互相推諉、糾紛不斷,致使贍養責任落空,父母老人生活出現困難等情形的;

(五)鼓動煽動、教唆恐嚇驅使老人到縣鎮村索要扶貧惠農政策,並利用不正當手段要挾當地政府、幫扶幹部等情形的;

(六)子女對父母老人進行歧視、侮辱、打罵、傷害甚至虐待、遺棄等嚴重失德違法情形的。

二、忤逆不孝行為涉嫌違犯以下法律規定

(一)《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十六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第二十二條規定: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産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産權益;

(三)《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父母有權依法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四)《繼承法》第七條規定:遺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最高人民法院《繼承法》司法解釋第三十四條規定: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産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五)《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遺棄被扶養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六)《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依法打擊整治的方式和方法

(一)情節顯著輕微的違法行為,由基層行政幹部或司法幹警到府進行法治宣傳教育,督促提醒及時改正,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二)情節輕微的違法行為,由基層政法幹警到府開展法治教育的同時,進行法治訓誡並下達訓誡通知書,限期改正到位。

(三)情節一般的違法行為,各級調解組織和廣大鎮村幫扶幹部、駐村工作隊和司法幹警聯合到府開展“三力聯調”,督促子女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四)情節比較嚴重但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經法治教育、警示訓誡、現場調解仍不改正的,將會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拘留或並處罰金。

(五)情節較為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司法行政機關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依法起訴子女,老人沒有能力起訴的,由村委會代為起訴。

(六)情節十分嚴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主動偵查、檢察機關加強審查批捕、法院依法審判,從重從快依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