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男子為躲避限行遮擋號牌 被罰300元並記12分


@平安鄭州微網志視頻截圖

車輛限號給一些市民的出行造成了不便,但總有人為了自己方便規範法規,“棋出險招”。近日,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網志@平安鄭州發佈消息,有網友拍攝視頻舉報一男子當街遮擋號牌。

鄭州交警接到舉報後,立即展開調查。通過視頻監控查詢,交警發現了當事人遮擋號牌的身影。隨後,交警根據視頻中的資訊在一個停車場找到了車主和車輛,並對該車輛進行暫扣。

最終,駕駛員牛某因違反禁令標誌和遮擋號牌被罰款300元並記12分處理。

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挂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挂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