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股市“黑嘴”生存空間 證券投資諮詢業迎發展新起點
嚴打股市“黑嘴”不僅監管部門在持續行動,自律組織也開始“發力”。近日,首個規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執業行為的自律規則——《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執業規範(試行)》(簡稱“執業規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執業規範不僅明確了諮詢機構合規執業的底線要求,同時對行業發展較為重要的問題做出自律規定。
筆者認為,執業規範雖然只是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自律文件,但意義重大,不僅對投資諮詢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而且為行業的合規運作,穩定發展奠定了基礎,使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發展有了新起點。
我國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經歷二十多年的發展,從創立初期中國證監會核準執業的100多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到如今優勝劣汰、大浪淘沙後存留的83家持牌機構,先後經歷了創立探索、整頓壯大、科技升級、合規提質、轉型創新五個發展階段。
近年來,證券投資諮詢行業快速發展,證券投資諮詢公司分支機構擴張速度過快,部分分支機構在行銷、管理、風控、合規等方面的存在一定問題,影響了行業形象和信譽。
因此,長期以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協會對於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發展一直是高度關注,高度重視。證監會發起股市“掃黑”行動,一系列的“黑嘴”、“黑莊”、“黑重組”都被曝光。證券業協會也會定期公佈假冒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黑名單。
筆者認為,執業規範的發佈非常及時必要,對於完善行業規則體系,提升整個行業自律能力和水準有重要作用。
一方面,執業規範是在相關監管制度的框架下,結合當前行業機構的現狀和問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對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展業規範要求,充分揭示了機構和人員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怎麼做,以及誰來做的問題,為各家機構及從業人員合規展業提供了非常系統的規範指引,具有非常強的實際操作參考屬性。
另一方面,執業規範是對投資諮詢機構執業規範的具體要求,對諮詢機構的公司治理體系、法人治理結構、分公司管理等作出規範要求。有利於促進公司的治理完善和行業整體合規風控水準的提高;有利於市場發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對於擾亂市場的行為,不僅僅要用自律懲戒措施,更重要的是從業人員要做到他律與自律雙管齊下。同時,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需要社會各方積極的參與,形成合力,建立長效機制,持續優化市場生態。(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