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內部關係花22.9萬能上名校?不要聽信有“內部渠道”

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于7日正式開始,預計至8月12日結束。每年這段時間是騙子們粉墨登場、高光亮相、密集轟炸的“黃金時段”,廣東考生及家長常有受騙。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近年廣東考生及家長受騙案例中,有的自稱有“內部關係”可以讓考生上名校,交錢後卻發現只是名牌大學的“旁聽生”;有的自稱是廣州某大學教授,認識教育部和學校領導能“活動”,還有的自稱是“招辦主任”,放言能把差生弄成“國家統招生”。實際上,這都是一場場忽悠!‍‍

A、成績未達錄取線也能讀名校?

無法註冊!

車某、陶某是高考生家長,經人介紹認識楊某平。楊某平聲稱能幫高考成績不理想的考生辦理入讀名牌大學。在車某的女兒車某玲、陶某的兒子方某東高考未達到錄取線的情況下,楊某平承諾辦理車某玲、方某東入讀華中科技大學,註冊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楊某平騙取車某、陶某信任後,介紹彭某釗給他們認識,稱要利用“內部關係”幫忙入讀華中科技大學,並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陸續收取車某所謂的入學辦理費、學雜費住宿費19.6萬元、陶某22.9萬元,共42.5萬元。

此後,車某玲、方某東于2007年至2009年間先後輾轉到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華中科技大學本部、武漢大學三所學校“借讀”,實際是租借場地上課或旁聽。自始至終,車某玲、方某東沒能註冊成為上述高校的正式學生,後二人只得離開武漢返回原籍。

爾後,車某、陶某報警,公安機關將彭某釗抓獲。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一審以彭某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元二萬元。

B、自稱認識教育部領導能“活動”?

沒法操作!

蔡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是廣州某大學教授的劉某平,劉某平稱其認識教育部及廣州某大學負責招生的相關領導,可以幫忙蔡某女兒辦理入讀廣州某大學,6萬元就可以搞掂。蔡某信以為真,當場交1萬元現金給被告人劉某平。

“劉某平承諾如果辦不成此事的話,他會在兩個月內將所有的錢退回給我。”高考成績出來後,蔡某女兒分數未達到廣州某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按劉某平要求,蔡某多次以活動應酬費、報名費、錄取檔案費、特招費、保證金等名義轉款到劉某平賬號,共18.6萬元。

後來,事情沒有辦成,劉某平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搪蔡某,其手機號碼也無法打通。

法院查明,劉某平于2013年4月至7月間多次騙得蔡某轉賬和現金交付共19.6萬元。案發後,劉某平退賠了全部款項。廣州市越秀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劉某平説,其接受蔡某委託後,只是打了廣州某大學招生辦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對社會公開的諮詢電話進行諮詢,沒有實際操作,也沒法操作。

C、交錢給“招辦主任”就能成統招生?

純屬忽悠!

楊某某女兒王某棋于2012年參加高考。當年7月2日,楊某某經人介紹認識顧某某,並於當日10時許相約在肇慶市端州區一家賓館見面。見面後,顧某某自稱是廣東某醫科大學招生辦主任,可以幫楊某某女兒轉入該大學臨床醫學專業學習,屬於國家統招正式生,並稱辦理所有手續需交納16萬元。當晚,楊某某將3萬元轉到顧某某銀行賬號上。之後,又分別轉賬。

過了幾天,楊某某女兒收到一份廣東某醫科大學教育中心動漫專業班的入學通知書。顧某某稱動漫專業只是跳板,入讀後會調整到臨床醫學專業。

“到了9月5日,我女兒入讀廣東某醫科大學順德校區動漫班。軍訓期間,女兒得知所讀的專業不是統招生,只有結業證,沒有畢業證,國家不承認學歷。”至此,楊某某發現被騙。後來,廣東某醫科大學保衛處出具證明,稱顧某某等人非該校工作人員。

法院查明,顧某某于2012年7月2日至8月15日期間,騙取被害人16萬元,並被查明還有其他詐騙行為。肇慶市端州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對顧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三部委提醒

不要聽信

有“內部渠道”

教育部、國家網信辦、公安部近日發佈高考錄取常見謠言及騙局時表示,不要聽信有“內部渠道”,所有招生資訊查詢和錄取均不向考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只要通過省級招辦和招生高校指定渠道查詢核驗,“李鬼”必會露馬腳。

一是不能相信“意外之喜”:高考結束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普遍存在急切、複雜、僥倖的心理,通過手機、網路發佈各種上大學的誘惑資訊,比如發放獎學金、補助金、錄取通知書等。

二是不能相信“錢學交易”和“特殊渠道”:每年總會有一些經過包裝的所謂人脈廣的“能人”“厲害人”在高考期間活躍,重點針對高考成績不理想或落榜、家庭經濟條件尚可的考生和家長,鼓吹能用錢買到“校長指標”“內部指標”等,或稱可通過自主招生等特殊渠道滿足考生“低分高錄”,謀取不法利益。

三是不能相信“野雞大學”:近年來,總有不法分子使用近似正規高校名稱或倣冒正規高校網站混淆是非,還有使用中國、北京、首都、華北、華東、財經、管理、經濟等熱門詞彙虛構高校,在網上網下進行招生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