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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北京中醫醫院延慶醫院等多家醫療機構被查處

發佈時間: 2024-07-26 16:50:22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期,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持續加大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力度,僅7月(截至23日)已發佈18條行政處罰結果公示,對北京中醫醫院延慶醫院、北京市懷柔區第二醫院等多家醫療機構存在的超量開藥、重復收費、過度診療、超標準收費,以及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結算(以下簡稱“違規結算”)等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


眾所週知,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其安全有效使用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範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範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

定點醫藥機構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範圍;除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監護人同意。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還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以及《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修訂<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2〕25號)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等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了界定和處罰。

內容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製圖:新華網健康頻道

在公佈的處罰結果中,因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超量開藥及違規結算,北京市大興區亦莊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市大興區亦莊醫院)被處以7132.4元的罰款。

類似的問題也出現在其他多家醫療機構中。其中,北京市懷柔區第二醫院因同樣問題被罰款2949.92元;北京市密雲水庫醫院被罰款636.72元;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13817.79元;北京市東城區龍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26003.26元,北京市朝陽區平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10079.93元,北京市西城區陶然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14394.212元,北京市石景山區廣寧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23464.23元,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12720.94元,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4878.81元。

另外,因重復收費、違規結算問題北京中醫醫院延慶醫院(北京市延慶區中醫醫院)被罰款49955.45元,北京通州通朝路中醫醫院被罰款6752.612元,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罰款29946.79元,北京口腔工作者協會西城門診部被罰款2442.3元。

因重復收費、超量開藥、違規結算北京市順義區楊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市順義區第二醫院、北京市順義區康復醫院被罰款11485.92元;因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違規結算北京市密雲區婦幼保健院被罰款19998.47元;因重復收費、過度診療、違規結算北京振國中西醫結合腫瘤醫院被罰款13289.42元;僅因重復收費北京市密雲區漁陽口腔醫院也被罰款4403.456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輪處罰覆蓋了北京市多個區的醫療機構,包括東城、西城、朝陽、石景山、通州、昌平、大興、順義、延慶、密雲、懷柔等多個區域;且無論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醫院以及民營門診部,存在違法行為的均被查處。

此外,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還通過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加強宣傳教育等方式,提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和自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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