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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提高——天津市人社局解讀相關熱點問題
發佈時間: 2024-06-25 09:55:30 | 來源: 天津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市人社局印發《關於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的通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就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政策解讀。
問:此次失業保險金從什麼時候開始調整?
答:自2024年7月1日起調整。
問:此次調整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多少?
答: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680元提高到173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640元提高到1690元。
問:此次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如何調整?
答:2024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月計發標準由1008元提高到1038元。
問:實現自主創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如何確定?
答:按照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發照時間在2024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準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問: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如何確定?
答: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2024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準計發;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問: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待遇標準如何確定?
答:申請時間在2024年7月1日後(含7月1日)的,按新標準確定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申請時間在7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確定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記者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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