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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加強新興業態防疫管理 室內動物園須公示動物檢疫證明

發佈時間: 2024-05-31 14:32:5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北京擬建立對室內動物園等新興業態的防疫管理制度,以動物防疫要求作為切入點,從動物檢疫、免疫、應急預案制度建設等方面壓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30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草案)》(下稱草案)進行審議。

2014年,北京制定動物防疫條例,對動物防疫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2021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下稱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對動物防疫方針、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的工作機制、防疫責任體系、監管體系作出了調整完善,對我國動物防疫理念與防疫制度作出了重要創新。

當天,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崔楊作《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草案)》的説明時表示,近年來,北京動物防疫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和困難。與此同時,北京根據動物防疫實踐不斷完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動物防疫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重點動物疫病防控,提升無害化處理能力,積累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成熟經驗。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固化經驗,為築牢城市公共衛生安全防線提供制度支援。

本次立法採取“廢舊立新”方式,制定動物防疫法實施辦法,共計25條,不分章節,旨在對北京動物防疫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制度措施。

草案提出,北京將推進區域防控協同機制建設。健全與河北省、天津市及其他省市在風險評估、疫病凈化、動物檢疫、監測預警、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動物防疫工作協同機制。

同時,加強動物疫病監測和風險評估,嚴格落實預防、控制措施。草案規定,北京市動物防疫部門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相應措施。

草案要求,動物展示、演出、比賽活動的舉辦者以及互動體驗館的經營者,應當在活動和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依法取得的動物檢疫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免疫證明,建立並執行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疫情報告、應急預案等防疫制度。活動場所提供者應當核驗動物檢疫證明和動物防疫制度等文件,督促其落實動物防疫要求。動物展示、演出、比賽活動的舉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五個工作日前向活動舉辦地的動物防疫部門報告。

草案還規範動物診療活動管理和診療廢棄物處置。加強動物診療機構開展網際網路動物診療活動管理,要求動物診療機構及時收集産生的動物診療廢棄物,落實好防疫措施。 (記者陳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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