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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房管理
發佈時間: 2024-05-30 09:59:4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印發《貴州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房管理指南(試行)》,從藥品採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使用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提高基層藥品可及性,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在組織管理方面,《管理指南》明確,鄉鎮衛生院設立由藥學、醫務和護理等部門負責人和具有藥師(或藥士)、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組成的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組,規範藥品使用和管理,包括制定藥品目錄等,推動藥房管理更加科學化、規範化。
在職能職責方面,《管理指南》要求,鄉鎮衛生院應結合醫療機構功能定位,配備與業務量相適應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藥品管理等工作。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藥房應配備至少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藥品品質管理工作,在缺乏藥學專業人員的情況下,可通過加強村醫藥學培訓考核保障藥品品質管理。
在藥品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規定,鄉鎮衛生院應實施藥品資訊化管理,從國家或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購進藥品,並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的藥品須由上級鄉鎮衛生院統一採購,並建立完整的藥品入庫記錄,配備藥品不少於80種;按照“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要求,每月對藥品的效期、品質和庫存等進行管理。(特約記者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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