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發佈時間: 2024-05-30 09:58:50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持續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近日,青海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9部門制定印發《青海省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醫共體運作管理機制全面形成,縣域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協作密切、運作高效的整合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
《實施方案》明確,縣政府是醫共體建設的責任主體。各縣要組建由政府、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保、藥監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和醫共體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醫共體建設推進機制。厘清醫共體建設權責利關係,制訂完善政府辦醫、醫共體內部運作管理、外部治理三張權責清單。醫共體內推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準,運作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
《實施方案》強調,加強醫共體與城市醫院的合作,城市醫院對醫共體派出至少3名專家給予醫療、護理、管理等方面的常年駐守指導。推動醫共體牽頭醫院將“人員、技術、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準。加強醫共體內資訊化建設,建立縣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消毒供應等資源共用中心。探索將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列入醫共體成員單位,充分發揮其業務優勢,有針對性地補齊基層短板,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實施方案》提出,通過開展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行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中藏醫館建設等提升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制定縣鄉村三級疾病診療目錄,完善轉診病種及管理辦法。結合縣域常見病、多發病加強教育陣地和健康教育隊伍建設,引導轄區居民養成規範就醫和用藥習慣,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特約記者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