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
發佈時間: 2024-05-14 14:50:56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對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工作目標、規範整治重點、實施步驟、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了“五個進一步”的工作目標,即進一步增強基礎教育戰線幹部隊伍和廣大教師、教研員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從嚴管理、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能力和教書育人水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基礎教育的滿意度、獲得感。
《通知》明確了“三項規範整治重點”和“十二條負面清單”,要求重點規範整治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師德師風失范等三方面問題。負面清單包括: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歪曲歷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嚴禁義務教育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等。
《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實施步驟。即日起至5月底,省級部署啟動實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範圍重點自查、加強工作指導;11月至12月,對規範管理年行動進行總結反饋。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四項制度”,推動規範治理工作久久為功、常管長治,切實提高辦學治校的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水準。一是建立聲譽評價制度,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作為學校、教師各類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二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一批中小學幼兒園規範辦學基地校,有序組織書記、校(園)長到基地校跟崗研修,加強規範辦學專門培訓。三是建立責任落實制度,強化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對違規辦學行為懲處力度。四是建立監督曝光機制,暢通違規辦學舉報渠道,建立曝光臺,加強社會監督力量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