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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強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工作

發佈時間: 2024-05-06 14:37:44   |  來源: 央視新聞   |  責任編輯: 曹洋

 

民政部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工作,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更好發揮社會救助“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功能作用,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各地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的基礎上,全面開展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以縣(市、區、旗)為單位,在申請家庭自主申報的同時,用好主動發現機制,充分發揮“大數據+鐵腳板”作用,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但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産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對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産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且醫療、教育等必需支出佔家庭總收入比例超過當地規定比例的家庭,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對象資訊要及時上傳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各地要根據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防止和避免採用“虛擬收入”等方式認定對象、實施救助幫扶。認定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要準確把握認定與實施救助幫扶的關係,從保護申請家庭個人隱私出發,堅持“誰救助誰公示、救助誰公示誰”,在全面開展認定工作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分類實施救助幫扶。

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各地要以“防風險”為目標,逐步擴大監測範圍,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監測的基礎上,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申請對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滿兩年的對象以及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人員等更多有潛在困難或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強化分層管理、動態監測。要積極拓展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內容,根據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核對數據項;進一步拓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功能模組,增設勞動能力、勞動條件、勞動意願以及飲水安全、住房安全等標簽,強化相關數據運用;健全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完善醫療支出、就學、殘疾等預警指標,做到實時監測、及時預警。要按照分層管理、動態監測、因需推送、結果反饋的工作流程,及時將低收入人口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産業幫扶等需求資訊推送相關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反饋救助幫扶資訊,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幫扶鏈”的閉環管理機制。

加強政策宣傳,合理引導預期。各地要在大力宣傳社會救助政策的同時,加強對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工作以及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的宣傳,讓群眾廣泛知曉實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對於有效防範風險、緩解生活困難的積極作用,了解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以及其他救助幫扶政策措施的申請條件、救助內容等,合理引導群眾預期。要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教育引導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自強自立,激發內生動力,通過就業、産業幫扶等措施實現脫困解困。

(總臺央視記者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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