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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進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
發佈時間: 2024-04-23 09:54:49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浙江省推進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操作辦法(試行)》,為全省閒置的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操作指南。《操作辦法》自5月10日起施行。
截至2023年年末,浙江全省6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1340.3萬人,養老需求日益增長,社會對於閒置的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有需求、有熱情。但仍存在養老服務設施佈局還不均衡、不精準,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操作過程中面臨路徑不清晰、流程不簡便等問題。《操作辦法》圍繞“什麼能改、怎麼能改、怎麼好改”制訂操作指引,以有效提升改“閒”為“老”實施效率,實現盤活存量資源和優化養老供給雙贏局面。《操作辦法》系統界定了適用的存量設施類型範圍:存量的商業或辦公用房、工業或倉儲用房、學校、基層衛生院、商品房等;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閒置用房;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培訓中心、療養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訓或療養休養功能的各類機構;其他適合用於作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存量資源。
《操作辦法》明確兩條實施路徑:通過納入城市更新方式進行改建,重點為涉及土地規劃調整、需大改大建方能符合養老設施標準的存量設施;通過臨時改變建築用途進行改建,重點為結構和消防能達到養老設施要求,且不涉及新建、擴建的存量設施,此方式改建可暫不改變規劃性質、土地權屬。(記者鄭純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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