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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權益如何保障?6月起福建有法可依

發佈時間: 2024-03-29 14:04:27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3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將於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據悉,這部條例在全國率先針對網路主播、自媒體、網約車司機、外賣配送員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的女性權益保障作出規定。

近年來,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引發就業模式深刻變革,平臺經濟、分享經濟不斷涌現,中華全國總工會調查數據顯示,我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但相較于傳統就業形態勞動者,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權益缺乏保障。對此,這部條例作出了回應。

條例規定,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在制定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抽成報酬、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演算法時,應當充分聽取婦女組織和女性勞動者意見建議,考慮女性勞動者的生理特點,保障女性勞動者的特殊權益。

省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加強對靈活就業與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的生育保障。鼓勵用人單位為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費。工會、婦女聯合會應當引導和支援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為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提供免費的乳腺癌、宮頸癌篩查服務。

企業、行業協會與工會可以就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的特殊權益保護和相關待遇開展協商,依法合理確定假期時間與工資、社會保險、健康體檢等待遇標準。

條例還提出,鼓勵和支援婦女就業創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就業政策與就業保障措施,為婦女創造公平的就業創業環境,依法保障婦女就業創業、職業發展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發放婦女創業專項貸款、落實稅費減免、貸款貼息、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對就業困難的婦女提供扶持和幫助。

此外,條例還從健康體檢、職業培訓、就業援助、救濟措施等方面強化貧困婦女、農村婦女等女性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讓女性弱勢群體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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