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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詐騙老年人財物將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

發佈時間: 2024-02-27 11:55:39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規範養老服務市場秩序,加快養老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日前,遼寧省民政廳出臺了《遼寧省養老服務市場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嚴重違法失信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將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

《辦法》明確了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具體情形: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的;因養老服務行為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以非法集資或者欺騙手段銷售“保健”産品等方式詐騙老年人財物的;存在重大消防、食品等安全隱患,無故拖延,逾期不改的;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主要或者直接責任的;存在採取虛報冒領等方式騙取政府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履行資訊公開義務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當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養老服務機構被有關部門依法納入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應當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

據了解,失信懲戒對象認定套裝程式括生成名單、事先告知、陳述申辯、認定名單。設區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通過門戶網站、地方政府信用網站、全國養老服務資訊系統等渠道發佈本轄區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實現資訊共用。失信懲戒對象名單應當實行動態管理。失信懲戒對象名單有效期為2年,在有效期內,再次出現應當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情形的,列入時限重新計算。

《辦法》提到,對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採取的懲戒措施包括:對參與評比表彰、等級評定、政府採購、財政資金扶持、政策試點等予以限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發現再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對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處罰決定、屢犯不改、造成重大損失的養老服務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堅決依法依規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直至永遠逐出養老服務市場;將其嚴重違法失信資訊通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等。同時,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主體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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