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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十六部門聯合出臺實施方案
“三年行動”提升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效

發佈時間: 2024-02-27 10:00:16   |  來源: 中國婦女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江蘇省民政廳、省網信辦、省高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婦聯等16部門聯合出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品質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確保到2026年,江蘇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精神素養明顯提升,監護體系更加健全,安全防護水準顯著加強,致力於滿足兒童需求的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高效,支援保障力度不斷加大,基層基礎更加堅實,服務資訊化、智慧化水準持續提升,兒童優先理念更加普及,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氛圍更加濃厚,關愛服務高品質發展態勢持續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護、成長、發展三大需求,實施精準幫扶、監護提質、安全防護、心力滋養、固本強基等“五大工程”。

在實施精準幫扶工程中,《實施方案》提出,要建立“一年兩排”“一月一訪”制度,縣級民政部門組織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對轄區內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開展一年至少2次全面摸底排查、一月至少1次入戶巡訪關愛,做到數據清、基本情況清、社會關係清、成長需求清以及監護、生活、醫療、教育等重要情況清。

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中提出,要動員留守婦女以志願者身份參與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特別優秀的可以擔任兒童主任。

在實施監護提質工程中,《實施方案》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家庭監護的督促指導,發現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侵犯兒童合法權益時,要予以勸誡、制止或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採取保護措施並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訓誡,並可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各地婦聯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引導其積極關注兒童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

在實施安全防護工程中,《實施方案》提出,婦聯要指導各地培育女童保護講師、成立講師團,開設兒童自護課程走進學校、走進婦兒之家、走進農村偏遠地區,普及、提高兒童安全防範意識。

在實施心力滋養工程中,《實施方案》提出,要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協同搭建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平合,綜合運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監測、及早有效關愛、暢通轉介診療、強化跟進服務等多方面舉措,全面提升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品質和效果,逐步建立健全新時代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體系。

在實施固本強基工程中,《實施方案》提出,要選優配強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隊伍,每個村(社區)擇優選任至少一名兒童主任,對於服務對象人數較多的地區,要適當增配兒童主任。建立兒童主任資訊臺賬,加強動態管理,及時錄入和更新“蘇童成長”一站式資訊系統。 (全媒體記者茹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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