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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23條措施落實“以基層為重點”

發佈時間: 2024-02-20 15:04:13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優化調整衛生健康資金支出結構,縮小各級機構間發展“落差”

■推動編制和人員在縣域內統籌使用,重點向基層或邊遠地區傾斜

■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工資待遇,評先推優分配名額向基層傾斜

日前,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健康委印發《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的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推動基層醫療衛生事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從加強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的組織管理、加大基層投入和幫扶力度、提高服務效果、加強監測評估等方面,對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提出23條措施。

在組織管理方面,《若干措施》明確,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負總責,整合資源和力量全力推進基層衛生健康工作;優先配備改革創新意識強、善協調、懂管理、年富力強的領導幹部分管基層衛生健康工作,配足配優工作力量。

在資源投入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各縣(市、區)要優化調整衛生健康資金支出結構,持續向城鄉基層傾斜,努力縮小城鄉之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院之間的發展“落差”。到2025年,服務人口超過1萬人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普遍達到能力標準,村衛生室達到服務能力標準的比例達到40%以上。

在隊伍建設方面,《若干措施》明確,加強縣域統籌,以縣為單位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推動編制和人員在縣域內統籌使用,重點向基層或邊遠地區傾斜,可將符合條件的優秀鄉村醫生優先招錄納入編制管理;積極推動落實“兩個允許”政策,統籌平衡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準的關係,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工資待遇,逐步縮小收入差距,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收入。在各項評先推優工作中,分配名額數量向基層傾斜。

在考核落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太原市衛生健康委每年對縣級基層衛生健康工作開展綜合考核評價,重點評價服務提供、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和滿意度評價等指標,並將評價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對評價結果較差的縣(市、區)進行督導;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規範開展基層衛生健康監測評估,充分利用現有資訊和數據,每年對基層衛生健康發展情況開展自查,並主動將自評結果通報同級相關部門,供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相關政策作參考。(特約記者崔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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