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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規範出臺

發佈時間: 2024-02-07 09:56:30   |  來源: 江西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保障作用,推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規範化、專業化,近日,由江西省民政廳、省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等組織編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服務規範》)由省市場監管局正式頒布,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服務規範》致力於服務基層,從服務原則、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保障、服務管理等方面厘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的各個方面,不斷優化服務供給。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界定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根據需要設立的,對生活無著的流浪或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協助民政部門推進農村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關愛服務等工作的專門機構,要求服務過程中應堅持依法保護、利益最大、隱私保護原則。

同時,《服務規範》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重點關注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未成年人、流動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將服務內容分為救助保護、關愛幫扶、基層力量培育等三個方面,並從場所保障、人員保障、制度保障、服務支援等四個方面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運作加以規範。 (全媒體記者陳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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