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加大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力度
發佈時間: 2024-01-29 09:55:18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據國家衛健委官網1月27日消息,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辦公廳(綜合司)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準的通知》(下稱《通知》),從四個方面對進一步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著力推動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及時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和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告知,加強健康企業建設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促進監管執法與科普宣傳有機融合。
二是加大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力度。要求科學做好職業健康素養監測,有效運用素養監測結果,有的放矢進行干預,儘早實現第二、第三産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全覆蓋。
三是深入推進職業健康知識“五進”活動。以職業病防治院(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專業機構為科普主陣地,聚焦職業病危害風險高的行業領域、大中小學校教師和職業院校師生、外出務工人員集中的鄉村、工礦企業或第二、第三産業勞動者集中的社區,因地制宜推進職業健康知識“進機構、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
四是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教育。要求打造職業健康科普宣傳品牌,搭建科普宣傳培訓平臺,建立職業健康科普專家庫,建設省級職業健康科普資源庫,積極編制科普宣傳作品,建設一批科學權威、喜聞樂見的科普宣傳陣地。
關於進一步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準的通知
國衛辦職健函〔2024〕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交通運輸廳(局)、應急管理廳(局)、疾控局、總工會:
2019年健康中國行動實施以來,各地採取多種方式積極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取得明顯成效。但各地工作進展不平衡,部分行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較低,職業健康培訓和科普宣傳等工作亟待進一步加強。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等要求,推動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相關目標如期實現,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動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管理
(一)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各地要以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督促用人單位切實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及時公佈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向勞動者書面告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依法依規開展職業健康培訓,提高勞動者對職業病危害的重視程度和防護意識。鼓勵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自查。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開展礦山、機械製造、鐵路建設施工等行業重點企業職業病預防相關項目培訓,持續提升培訓覆蓋面和培訓效果。
(二)加強健康企業建設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各地要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廣泛宣傳並動員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與健康企業建設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聯合研究出臺支援性政策或激勵措施,將健康企業建設與職業健康分級分類監管等措施相銜接,推薦符合條件的健康企業和“職業健康達人”參評五一勞動獎狀、獎章等榮譽,推動用人單位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準,引導勞動者踐行健康工作生活方式。
(三)堅持監管執法與科普宣傳相融合。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在開展監督執法工作中,同步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宣傳職業健康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對重點行業用人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以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件或案例分析為重點的宣講活動。
二、充分利用監測結果,加大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力度
(一)做好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監測。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與教育等有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結合本地實際,科學組織實施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工業企業工人、建築工人、環衛工人、下水道工人、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監測,加強監測項目資金管理、品質控制、技術培訓指導,確保年度監測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二)科學有效運用素養監測結果。各地要深入挖掘分析監測數據,分析評估不同行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準,提出針對性提升目標和措施。健全資訊共用機制,監測結果及時報告地方政府並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職業健康培訓和科普宣傳責任,合力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準。
(三)推進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各地要以第二、第三産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重點,制定職業健康素養綜合干預工作方案。要針對素養水準較低的行業領域以及較為薄弱的職業健康知識和技能,有的放矢進行干預,加大干預的頻次和力度,儘早實現轄區內第二、第三産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干預全覆蓋。
三、發揮專業機構作用,深入開展職業健康知識“五進”活動
(一)推動職業健康知識“進機構”。各級職業病防治院(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專業機構要發揮科普宣傳主力軍作用,在服務場所設立科普宣傳長廊,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將職業健康科普宣傳融入技術服務全過程,向廣大勞動者、職業病患者開展科普宣傳。探索建立科普宣傳工作激勵機制,鼓勵將科普宣教工作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業績考核、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二)推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主管部門要指導專業機構在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同時,結合轄區職業病危害特點,宣傳和普及職業健康知識。面向職業病危害風險較高的行業領域,幫助企業開展職業病防治自查,倡導推廣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家服務”、“結對幫扶”等經驗,指導企業加強職業健康管理。
(三)推動職業健康知識“進學校”。結合大中小學校教師職業特點,鼓勵專業機構和職業健康專家走進校園,面向廣大教師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和技能。推動學校在宣傳欄、校園網和“兩微一端”等平臺設立職業健康科普專欄。鼓勵職業院校開展健康知識與技能競賽等活動,鼓勵職業病高發領域的相關專業設置職業健康公開講座或選修課。
(四)推動職業健康知識“進鄉村”。面向鄉村尤其是外出務工人員集中的鄉村,充分利用務工人員返鄉、出鄉等時間節點,在客運站等場所廣泛開展職業健康知識普及活動。要編制務工人員願意看、看得懂、記得住的科普作品,深入農民工群體集中的高危行業企業、建築工地等開展知識培訓和宣講,普及職業健康權益保障常識。
(五)推動職業健康知識“進社區”。聚焦工礦企業或第二、第三産業勞動者集中的社區,結合轄區內常見職業病以及心腦血管、肌肉骨骼、精神心理等方面工作相關疾病特點,通過製作展板、發放手冊、播放視頻、健康義診、專家講座等形式,傳播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防治知識。面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聚集地以及勞動者港灣、工會驛站等場所,開展職業健康科普宣傳,實現服務資源共建共用。
四、創新方式方法,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教育
(一)打造職業健康科普宣傳品牌。各地要加強部門間協作,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營造關心關愛勞動者健康的社會氛圍。要聚焦常見職業病和多發工作相關疾病防治,因地制宜開展示範性、創新性科普宣傳,著力打造諸如“百名專家千場科普”等職業健康科普宣傳活動品牌。
(二)搭建科普宣傳培訓平臺。各地要充分利用職業健康培訓網路平臺等資訊化手段,為轄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高品質培訓課程。通過設立職業健康科普微信公眾號、網站和網路欄目,廣泛開展職業健康知識線上線下培訓、線上訪談、知識競賽、網路展覽、專欄專刊等活動。鼓勵職業健康專家開設科普專欄、撰寫科普文章、開通新媒體賬號,建設一批科學權威、喜聞樂見的科普宣傳陣地。
(三)開展形式多樣科普宣傳。鼓勵各地建立職業健康科普專家庫,組織專家深入企業、社區、學校、鄉村開展科普宣傳。鼓勵第二、第三産業勞動者集中的地區依託專業機構建設職業健康體驗場館等科普宣傳陣地,為勞動者和社會各界提供觸手可及的職業健康科普體驗。
(四)建設省級職業健康科普資源庫。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託相關機構建設本地職業健康科普資源庫,並免費向社會開放。鼓勵當地專業機構、高等院校面向青年職工、女職工、農民工和大齡勞動者,積極編制科普宣傳作品,不斷豐富職業健康科普資源庫。
五、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提供有力保障
(一)形成部門合力。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疾病預防控制、工會等部門和單位加強溝通配合,強化保障支援,共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勞動者職業健康科普宣傳培訓,實現與安全生産、工傷預防等工作的有效聯動。
(二)注重融合聯動。各地要用活優勢資源,將科普宣傳培訓與職業健康日常業務相結合,與健康中國其他專項行動相結合,與職業病防治各品牌活動相結合,與公眾健康促進工作相結合,發揮各地及各有關部門健康教育機構的科普宣傳優勢,做到聯合聯動、協同推進,有效促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的各項工作。
(三)加強指導評估。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指導特別是對資源薄弱地區的指導力度,動態掌握並及時解決科普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建立健全評估機制,做好績效評估,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四)及時總結宣傳。各地要及時調研了解轄區內和有關部門工作開展具體情況,總結推廣職業健康科普宣傳的好經驗、好做法,對效果好、易於推廣的經驗做法及時進行宣傳推廣。
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落實,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于每年12月15日前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司。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