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消除麻風危害可持續發展規劃(2024—2030年)》發佈
發佈時間: 2024-01-29 14:00:01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麻風防治工作,全力推進實現我國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的目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國家疾控局等12部門聯合製定了《全面消除麻風危害可持續發展規劃(2024—2030年)》。《規劃》明確了下一階段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的目標,到2025年,進一步鞏固基本消除麻風危害成果,實現全國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數少於1%;麻風患者完成治療時新發生2級畸殘比控制在3%以下。到2030年,達到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目標,全國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數為0;麻風患者完成治療時新發生2級畸殘比為0。
全面消除麻風危害可持續發展規劃(2024—2030年)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麻風防治工作,持續鞏固拓展麻風防治成果,全力推進實現我國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的目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讓受麻風影響的群體共用中國式現代化疾控防治成果,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結合《“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總體要求,特製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麻風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慢性傳染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麻風防治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將加大投入力度和保障措施,繼續同世界各國一道,積極推動麻風學進步和創新,促進消滅麻風目標早日在中國實現,為全球消滅麻風作出貢獻。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等部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全國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1—2020年)》為引領,圍繞疫情流行地區和重點人群,大力推進麻風防治工作,目前已取得了全國基本消除麻風危害的重要成果。2011—2022年,全國共發現和治療麻風病例8500余例,2022年麻風現症病例數較2010年減少約70%;麻風患病率大於1/萬的縣(市、區)始終為0,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較2010年減少約80%,呈顯著下降趨勢。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把消除麻風危害工作列入影響民生的大事來抓,紮實落實發現、治療、管理、康復和關愛的政策措施,全社會關心關愛麻風患者和治愈者的良好氛圍日漸形成,受麻風影響的人群逐步回歸社會併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消除麻風危害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今天的成績是新中國幾代麻風防治工作者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結果,全面消除麻風危害是莊嚴而神聖的使命,我們仍將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2022年底,全國仍有46個縣(市、區)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2022年,新發現麻風病例302例,但是地域分佈較廣且不均衡,其中194個縣(市、區)報告本地新發麻風病例,部分地區存在疫情波動或反彈的風險。當前我國尚有近8萬名麻風治愈者,面臨復發、畸殘、康復等醫療和生活問題,需要進行長期照護;麻風病例不斷減少,主動發現、症狀監測、優化體系、穩定隊伍和維持防治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要實現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的目標需要堅定更大的決心、運用更多的智慧和付出更艱苦的努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積極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立足全面消除麻風危害,開展持續監測,綜合防控,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促進消滅麻風的宏偉目標早日在中國實現,譜寫新時代中國式現代化的麻風防治新篇章。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黨政主導、全力推進。各地要加強對全面消除麻風危害工作的領導,保障投入,形成黨政主導、部門協作、動員社會、全民參與的綜合防控機制。
二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持續開展麻風監測,強化醫防協作與融合,促進早期發現,規範診療,遏制麻風傳染,防止麻風畸殘。
三是堅持分類指導、統籌推進。根據各地麻風流行特點、疫情形勢及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可持續發展的麻風防治服務體系,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四是堅持科技創新、精準防控。積極探索科學防治策略和措施,以科技創新為驅動,與時俱進,精準防控,切實推進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的進程。
(三)地區分類。
根據2022年底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數和本地新發麻風病例縣(市、區)數,並結合近年來本地新發麻風病例、現症病例等情況,將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劃分為三類地區。
一類地區:持續加大力度,全面推動攻堅。
強化病例發現與治療工作,阻斷疾病傳播,全面提升麻風畸殘預防及康復水準。包括江西、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二類地區:強化監測干預,防止波動反彈。
加強監測體系建設,關注既往疫情高發地區和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鞏固拓展消除危害成果。包括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海南、重慶、陜西、甘肅、新疆、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三類地區:做好監測預警,積極鞏固成果。
做好輸入性麻風病例監測預警和麻風畸殘者的康復,維持好消除危害的良好局面。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青海、寧夏。
(四)規劃目標。
1.總目標。
持續推動麻風防治進程,進一步優化麻風防治體系,加強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創新麻風防治模式,促進麻風流行程度進一步下降、流行範圍進一步縮小、2級畸殘比持續控制在較低水準,逐步全面消除麻風危害。
到2025年,進一步鞏固基本消除麻風危害成果,實現全國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數少於1%;麻風患者完成治療時新發生2級畸殘比控制在3%以下。到2030年,達到全面消除麻風危害目標,全國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數為0;麻風患者完成治療時新發生2級畸殘比為0。
2.工作指標。
(1)創新病例發現手段,實現早診斷、早預防。麻風密切接觸者年檢查、可疑線索年報告率達到95%以上,新發麻風密切接觸者高危人群預防性治療率達到80%以上。
(2)規範病例管理,實現精準治療。麻風患者年隨訪率達到95%以上,實施新發病例治療前氨苯砜綜合徵風險位點檢測,患者聯合化療規則治療率達到95%以上。
(3)加強畸殘預防,積極促進康復。麻風患者和麻風畸殘者年康復服務率達到85%以上。
(4)加大宣傳力度,消除麻風歧視。流行地區公眾麻風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麻風密切接觸者麻風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95%以上。
(5)落實關愛措施,共用發展成果。按規定落實麻風患者的醫保待遇,提高麻風患者和麻風畸殘者的生活品質。
三、防治措施
(一)優化防治體系,提升隊伍能力。
針對新時期麻風流行態勢,創新麻風防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優化麻風防治服務體系。國家和省級部門及專業防治機構主要負責制訂、實施麻風防治工作規劃,重點開展麻風防治技術指導、督導和評估等工作;市(州、地)級部門及防治機構主要負責所轄地區麻風防治工作業務指導和管理;縣(市、區)級部門及防治機構主要負責各項麻風防治措施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協助開展患者發現、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根據麻風防治可持續發展需要,持續完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麻風病控制中心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省級和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及所在市(州、地)麻風防治定點診治機構的業務能力。麻風防治定點診治機構負責麻風患者診治和重症患者救治工作,非定點診治機構負責麻風疑似病例報告轉診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麻風防治專業機構和部門要加強防治隊伍能力建設,做好人才儲備和骨幹培養工作;制訂並實施全國、省級和流行地區防治人員能力和梯隊建設計劃,培養麻風防治高層次人才,合理配備麻風預防控制、診斷治療和實驗室檢測等相關專業人員。
(二)強化病例發現,阻斷疾病傳播。
1.早期發現患者。一、二類地區需持續開展疫點調查、症狀監測、接觸者檢查、愈後監測等工作,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定期開展強化病例發現工作。三類地區開展症狀監測和接觸者檢查、愈後監測等工作。優化並推廣應用麻風遠端會診系統、症狀監測和密切接觸者隨訪電子健康應用程式等,滿足麻風流行邊遠地區及基層麻風防治需要。
2.管理流動人口。將麻風診療基本知識納入基層醫務人員和皮膚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內容,提高基層首診醫生對麻風的警惕性和診斷能力。在建築工地、服裝廠、城中村等外來人口聚集地加強麻風知識宣傳教育,促進患者主動就醫。有條件的地方可針對節假日流動返鄉麻風患者及密切接觸者進行免費檢查,加強患者規範化管理和隨訪。
3.開展結對幫扶。鼓勵、引導防治能力強的省份對西部省份麻風重點流行縣(市、區)開展對口幫扶,強化病例發現和治療,做到發現一個、治療一個、關愛一個,努力實現麻風患者零畸殘,加快流行地區麻風危害消除進程。
4.提高診斷水準。加強麻風實驗室診斷技術能力建設,提高麻風查菌技術標準化、規範化水準。在市(州、地)及以上麻風防治專業機構推廣應用分子生物學診斷等新技術,解決疑難病例早期診斷問題。建立麻風病理檢測報告體系,提高麻風病例診斷能力。國家級和省級麻風防治專業機構定期開展麻風實驗室質控工作,確保實驗室檢測服務品質。
5.化學預防干預。實施新發麻風密切接觸者高危人群預防性治療工作,減少密切接觸者發病,阻斷疾病傳播。
(三)規範病例管理,提高治療效果。
1.規範病例管理。加強麻風聯合化療及治療麻風反應藥物日常管理,提高國産藥物供應比例。創新麻風患者管理方式,利用資訊化手段,加強新發麻風患者、現症患者、流動患者等不同類型患者的治療管理,建立完善的醫防協同、檢查診治、康復隨訪全流程服務機制,實現各類麻風患者服務在不同防治機構及社區之間的無縫對接。
2.致力精準治療。實施新發麻風患者治療前氨苯砜綜合徵風險位點檢測,預防藥物超敏反應發生;開展麻風耐藥監測,阻斷耐藥菌株傳播;及時處置神經炎、麻風反應等並發癥和藥物不良反應,杜絕新發畸殘産生;定期隨訪監測,及時對患者判愈;針對難治患者、嚴重頻發麻風反應患者及患結核病、艾滋病合併麻風等特殊人群提供個性化治療,提高治療效果。
(四)強化畸殘預防,促進全面康復。
樹立麻風患者全程終生畸殘預防康復理念,全面評估麻風患者畸殘發生風險,加強畸殘預防康復指導和諮詢教育。規範開展麻風患者的麻風反應、神經炎監測,及時干預治療,預防新發畸殘産生。對麻風治愈者加強隨訪,指導開展畸殘預防及康復知識培訓,提供相應的防護用品和輔助器具。各級疾控、衛生健康、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要各司其責,做好麻風患者和麻風畸殘者救治工作,推進重點地區麻風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符合條件的麻風畸殘者辦理殘疾人證。充分發揮國家級和區域性麻風防治機構作用,採取住院治療或巡迴手術的方式,為有手術需求者提供畸殘矯治手術服務及術後康復訓練。加強與志願者組織聯繫,促進麻風患者的心理、社會和職業康復。
(五)加強健康教育,消除社會歧視。
1.持續推進常態化健康教育。麻風防治專業機構要創新宣傳方式,堅持正確宣傳導向,提高科學認知水準,營造人人理解、尊重、關心、幫助麻風患者的良好氛圍。開展常態化麻風健康教育活動,加強媒體協作,創作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傳播麻風防治科學知識。一、二類地區,尤其是麻風患病率大於1/10萬的縣(市、區)需將麻風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範圍,培養學生正確認知麻風。依法保護麻風患者權益,消除在就醫、就業、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顯性或隱性歧視。
2.針對性開展衛生主題日的集中宣傳。以“世界防治麻風病日”等衛生主題日為契機,通過網路知識問答、防治技能競賽、演講比賽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公眾轉變觀念,消除麻風歧視和偏見,尊重和關愛麻風患者,促進麻風患者主動就醫、回歸社會。
3.努力提升校園、社區的健康理念。積極探索在大學校園和社區開展麻風健康教育活動,倡導大學生和社區群眾走進麻風村,科學認知麻風,傳播健康理念,為麻風防治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優化資訊管理,提升監測能力。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要求,運用“全國麻風病防治管理資訊系統”,及時準確登記報告和管理麻風病例;依託全民健康資訊保障工程,不斷提升全國麻風病防治管理資訊系統平臺建設,提高麻風防治管理資訊化水準;鼓勵各省級疾控部門依託省統籌區域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資訊平臺,推動綜合性醫院開展麻風症狀監測工作,加強資訊整合,實現資訊互聯互通;研究探索麻風疫情監測新技術,與常規監測手段形成互補;加強麻風疫情監測資料分析與利用,及時掌握麻風疫情的流行特徵和變化,不斷優化麻風防治策略和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防治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制訂相應的防治政策措施,強化組織實施和綜合指導,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麻風防治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全面消除麻風危害工作。疾控、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共同推進規劃實施,落實各項政策和措施,推動重點地區納入健康中國行動,適應疾控體系改革,完善防治體系,提升醫療救治能力,提高消除危害的工作水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支援納入規劃的疾控機構等麻風防治機構建設,改善麻風防治設施條件。教育部門負責在麻風流行地區的各級各類學校中開展麻風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並保障麻風治愈者及其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入學的權利。科技部門優先支援開展麻風防治科學研究,持續加大支援力度,統籌安排基礎研究和應用性研究任務,形成對防治工作的有效支撐。民政部門負責做好生活困難的麻風患者和治愈者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符合條件的麻風畸殘者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財政部門負責安排麻風防治所需必要的工作經費。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協同推進脫貧地區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將符合條件的麻風患者及時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廣電部門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麻風防治知識宣傳。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保障合力,切實減輕包括麻風患者在內的參保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殘聯負責將麻風畸殘者列入重點幫扶對象,併為其提供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協助開展麻風患者和畸殘者的人道主義救助、慰問、健康教育和關愛行動。
(二)加強政策保障,確保可持續發展。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的麻風患者和麻風畸殘者,各地要認真落實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政策。落實麻風院(村)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改善麻風院(村)居留人員的醫療、康復和生活水準,保障其合法權益。針對麻風院(村)休養員平均年齡較大、老年病多發的現狀,採取增設固定醫療服務點或建立巡診制度等形式,為院(村)休養員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服務。對於少數生活難以自理的麻風重症畸殘者,各地要出臺相關政策,提供醫療服務和人文關懷。
根據消除危害實際,因地制宜妥善處理好麻風院(村)的轉型和發展。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加強皮膚病防治機構公共衛生和醫療能力建設。各地要結合麻風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改進評價方式、落實服務基層制度,保障麻風防治人員的待遇,在各种先進、模範人物推選工作中,對長期從事麻風防治工作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
(三)加強科學研究,促進國際交流。
堅持科學研究為防治服務,依託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平臺,開展麻風基礎與臨床研究。鼓勵開展創新性麻風防治模式、政策和策略等應用性研究,加快防治科研成果轉化,實現精準防控。國家和省級麻風防治機構應著眼麻風科技前沿,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麻風發現、診斷、治療、康復新技術、新方法。鼓勵相關社會團體和機構設立麻風防治研究專項基金,加強麻風防治研究投入,促進麻風學科發展。
加強同世界衛生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金磚國家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麻風領域的科研學術合作,通過雙邊或多邊合作與交流,促進防治技術的推廣與引進。
五、規劃評估
根據本規劃要求,重點地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本地區的規劃。要逐級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督促和指導,對規劃中的工作指標、策略措施和保障措施進行效果評價,發現問題和困難,及時解決,並上報和反饋有關情況。國家疾控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地工作落實,于2025年組織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的階段性評估,2030年開展終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