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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每所中小學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

發佈時間: 2024-01-16 14:19:09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佈《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中小學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要求,本市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小學階段四年級及以上、初高中非畢業年級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每兩周1課時,初高中畢業年級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等教育內容。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行動計劃》要求學校配齊建強心理健康工作隊伍,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生規模500人以上的學校,集團化辦學、一校多址辦學的學校,應適當增加專(兼)職心理教師配備,確保每個校區至少有1名心理教師。

學校要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深入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年級全覆蓋的要求,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小學階段四年級及以上、初高中非畢業年級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每兩周1課時,初高中畢業年級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等教育內容。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強常態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建好用好北京市中小學數字德育網師生線上心理諮詢服務平臺、12355青少年心理諮詢熱線服務等資源。各區要建立區級中小學生心理輔導載體,通過熱線電話、網路平臺、面談輔導等方式,在課後、雙休日和節假日面向全區中小學生提供即時心理輔導,並通過網站、小程式、微信公眾號等途徑,提供24小時留言平臺,及時解答學生心理困惑。各學校要規範配置和有效發揮心理輔導室功能,健全心理輔導值班、預約等制度,為接受心理輔導的學生建立輔導記錄,並嚴格保密。

《行動計劃》要求,各區教委要設立或依託專業機構,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監測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四年級及以上)、初中、高中開展1次心理健康測評。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電子檔案,做好全過程的跟蹤監測。加強測評數據安全保護,防止資訊洩露。

《行動計劃》還提出,要加強家校社協同,建立家校常態化溝通機制,通過家長會、家訪、線上溝通等多種方式,向家長及時告知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引導家長關注學生身心健康。認真落實家訪制度,學校領導帶頭開展家訪,班主任每學年對每名學生至少開展1次家訪。

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完善“全程超前伴隨式”家長培訓體系,鼓勵學校開展常態化、高頻次的家校協同活動,向家長積極宣傳科學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識,回應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依託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校社共育諮詢室等,舉辦心理健康專題講座,向家長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引導家長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原則上每學期面向家長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知識教育。(記者張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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