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動實現每個殘疾人享有康復服務
發佈時間: 2024-01-03 16:22:47 | 來源: 太原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省政府令《山西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月1日起施行。我省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康復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公平普惠、安全有效的原則,推動實現每個殘疾人享有康復服務。
預防方面,殘疾預防工作應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週期,堅持普遍預防和重點防控相結合,建立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殘疾預防機制。縣級以上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實施殘疾預防工作計劃,針對主要致殘因素實施重點預防,對致殘風險較高的地區、人群、行業、單位實施優先干預。同時,建立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個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
康復方面,建立以社區康復為基礎、康復機構為骨幹、殘疾人家庭為依託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以及康復和醫療、教育、職業相融合的機制。縣級以上政府優化資源配置,加強康復醫療能力建設,採取多種形式增加康復醫療服務供給;在特殊教育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以及其他殘疾人集中的機構設置康復訓練場所,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同時,依託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等社區資源,組織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
對於殘疾兒童,《辦法》制定了多項關愛措施。學習方面,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適當縮減班級學生數額,安排特殊教育教師或者經驗豐富的教師承擔隨班就讀的相關工作,保障殘疾學生平等參與教育教學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縣級以上政府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類別和分佈情況,在普通小學、初級中等學校設置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專業人員,推動康復與教育融合發展。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方面,縣級以上政府建立康復救助制度,對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家庭給予生活費、交通費和房租費等補貼,做到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為促進殘疾人適應和融入社會,《辦法》提出,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輔助性就業等職業康復活動,將康復與適當生産勞動相融合,提高殘疾人勞動能力。(何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