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
發佈時間: 2023-12-15 11:23:58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是人間大愛善行,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關係生命倫理和社會公平,是國家醫學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2007年頒佈施行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促進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器官捐獻和移植工作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形勢,為了更好地保障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健康發展,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了修訂。
一是強化對器官捐獻的宣傳引導,進一步推動器官捐獻工作。將條例名稱改為《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進一步凸顯器官捐獻的重要性。堅持自願、無償原則,依據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獻的條件和程式。強化對器官捐獻的褒揚和引導,加強宣傳,組織開展遺體器官捐獻人緬懷紀念活動,培育有利於器官捐獻的社會風尚;規定患者的配偶、直系血親等親屬曾經捐獻遺體器官的,申請器官移植手術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排序。推動器官捐獻工作體系建設,加強器官捐獻組織網路和協調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二是完善器官獲取和分配製度,實行全流程管理。規定醫療機構從事遺體器官獲取應當具備的條件和開展遺體器官獲取服務應當遵循的要求。細化獲取器官前的倫理審查要求,規定獲取遺體器官的見證程式。完善遺體器官分配製度,規定遺體器官分配應當符合醫療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建立的分配系統統一分配,要求定期公佈遺體器官捐獻和分配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建立綠色通道工作機制,高效、暢通運送遺體器官。
三是加強器官移植技術應用管理,保障醫療品質。明確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從事器官移植應當具備的條件,嚴格準入管理。進一步規範資質審批流程,提升審批質效。定期對醫療機構的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能力進行評估,完善退出機制。規定進行器官移植應當遵守倫理原則和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範,採取措施降低風險,保障醫療品質。規定器官移植手術的收費範圍,對遺體器官獲取服務按照成本收費,要求制定收費原則和標準,加強財務管理。
此外,完善了法律責任有關規定,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器官捐獻和移植領域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