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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行動計劃》主要有“四個明確”

發佈時間: 2023-12-12 09:53:36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12月11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介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藍天保衛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要以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為主戰場,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持續降低細顆粒物濃度。要採取綜合措施,加快消除重污染天氣,守護好美麗藍天。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26個部門聯合製定了《空氣品質改善行動計劃》,並於11月30日由國務院印發實施。這是國家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後發佈的第三個“大氣十條”,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明確”。

一是明確了總體思路。《行動計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路徑,紮實推進産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是明確了改善目標。《行動計劃》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同時,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了優化調整,並分別提出了改善目標,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

三是明確了重點任務。《行動計劃》提出了九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優化産業結構,促進産業産品綠色升級。二是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四是強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準。五是強化多污染物減排,切實降低排放強度。六是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七是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九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

四是明確了責任落實。《行動計劃》強調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空氣品質負總責。嚴格監督考核,將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實施全民行動,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大氣環境保護,共同改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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