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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擴大補充工傷保險參保範圍

發佈時間: 2023-12-05 13:56:48   |  來源: 安徽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在校實習生或臨時務工的學生,以平臺名義提供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對於這些群體來説,以往最擔心的就是發生工傷後,難以獲得工傷保險覆蓋。12月3日記者獲悉,日前省人社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補充工傷保險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擴大補充工傷保險參保範圍。

新業態從業人員可參保

據了解,目前我省開展的補充工傷保險僅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作為適用範圍,無法解決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群體的職業風險問題。

《通知》將我省現行的補充工傷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從已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擴大至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其他各類靈活就業人員,解決該群體職業傷害保障缺位的問題。

擴大後的補充工傷保險參保範圍主要包括: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用工、實習單位)可為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並已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繳納補充工傷保險;我省行政區域內暫未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的人員,用人單位或個人可參加補充工傷保險。

暫未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的人員包括:通過網際網路平臺註冊並接單,以平臺名義提供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勞動並獲得報酬或者收入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點7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就業人員;在校實習生或臨時務工的學生;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暫無法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人員。

在參保方式上,《通知》明確,補充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被保險人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工作人員),保險人為商業保險機構。新業態從業人員等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投保人,可為新業態從業人員個人或其服務的平臺企業及所屬行業協會等單位。

他們可選兩檔繳費標準

補充工傷保險費如何繳納?有什麼標準?《通知》明確,補充工傷保險費由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暫未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的,可由新業態從業人員個人或其服務的平臺企業及相關單位繳費。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新業態從業人員參保給予適當補貼。

參加工傷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行業風險類別設置相應繳費標準。一至二類行業,6-10元/人/月;三至四類行業,7-13元/人/月;五至六類行業,10-20元/人/月;七至八類行業,15-25元/人/月。各設區的市在上述標準區間內,可結合本地産業結構、事故發生數量等因素自行確定執行繳費標準。

暫未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的人員,可選擇按45元/人/月或60元/人/月標準繳費。各類用人單位、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或其加盟、承攬、分包、勞務合作單位,以及新業態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需求選擇標準繳納。

停工留薪期可獲護理、工資補償金

《通知》明確,投保人參加補充工傷保險,被保險人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在保險有效期內的,由補充工傷保險費按規定賠付相關待遇項目。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按照相互補充、有效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合理確定補充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護理補償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償金、工傷復發治療期護理一次性補償金、一次性工殘補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工亡撫慰金等。

新業態從業人員等暫不屬於工傷保險參保範圍的人員,參照國家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試點辦法,按照可銜接的原則,合理確定補充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主要包括:一次性身故賠償金、一次性殘疾補助金、職業傷害醫療補助金、住院補貼等。(記者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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