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常態化監管“問題”養老機構
發佈時間: 2023-11-07 09:47:13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品質和安全監管,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結合本市養老行業實際,市民政局起草了《北京市養老服務品質和安全重點監測點實施辦法》。聚焦群眾“急難愁盼”以及社會普遍關注,針對養老服務機構存在的服務品質不高、服務不規範、監管機制不健全、收費不合理、退費難等問題,本次《實施辦法》堅持問題導向、靶向發力。本市將探索建立養老機構點監測機制,對服務品質不高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常態化監管。
本次《實施辦法》共16條,重點就養老服務品質和安全重點監測點的概念和目的、設置條件和監測期、動態管理等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該《實施辦法》所稱的養老服務品質和安全重點監測點是指民政部門將問題多發頻發、服務管理風險隱患突出、投訴舉報集中的養老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設置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常態化監管的工作機制。該機制聚焦養老服務品質和安全問題,堅持公開公正、市區聯動、動態管理、閉環整改的原則,旨在推動養老服務品質和安全重點監測常態化,提升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品質和安全。
《實施辦法》明確,存在以下情形的養老服務機構,區民政部門應設置為區級監測點:近一年內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近一年內發生欺老虐老案(事)件;近一年內機構法定代表人(實際投資人、主要負責人)發生重大違法犯罪問題或納入失信名單;在有關行政部門組織的檢查中,服務品質、安全生産等方面,存在風險隱患問題突出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問題;出現其他因服務品質或安全問題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養老服務機構,區民政部門在核實基礎上,可視情況設置為區級監測點:上一個月12345市民熱線關於養老服務品質投訴數量較多或者投訴問題性質嚴重,經核實屬實的;涉及養老服務品質或安全問題,經新聞媒體曝光,經核實屬實的;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市民政局可將服務品質和安全問題突出的區級監測點,設置為市級監測點,督促區民政部門進行重點監管,落實整改要求。民政部門對設置為監測點的養老服務機構,可視情況設定3至6個月的監測期。
此外,《實施辦法》還明確了重點監測點的動態管理。對設置為區級監測點的養老服務機構,區民政部門應制發關注函進行服務品質和安全風險提示,並在北京養老服務網公示。對於近一年內兩次及以上被設置為監測點的養老服務機構,區民政部門應制發警示函進行服務品質和安全預警,並在北京養老服務網公示。監測期內,區民政部門應安排專人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監測,市民政局可安排專人了解監測工作落實情況、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品質和安全情況,並對區級監測點開展飛行檢查。民政部門發現養老服務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函告相關部門處理。在監測結束前開展評估,評估合格的養老服務機構不再設置為監測點,評估不合格的再次設置為監測點。(記者蔣若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