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公佈5起安全生産舉報典型案例
發佈時間: 2023-11-06 16:17:57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近日,應急管理部出臺《應急管理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規範舉報工作,鼓勵社會公眾參與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結合《指導意見》出臺,應急管理部從各地嚴肅查處的舉報案件中選取並公佈5起安全生産舉報典型案例。
案例1:2023年6月,上海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通過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産舉報小程式提交舉報,反映金山區某企業偽造應急管理部“國家安全生産考試”微信公眾號等,並制販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按相關程式,上海市應急管理局、金山區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綜合研判該案涉嫌存在刑事犯罪行為,積極協調公安機關介入,成功打擊了一個集“假證件、假網站、假客服”制販、引流、跑分、取現“一條龍”的跨省特種作業操作證制販犯罪團夥,搗毀分佈在上海、廣東、廣西、山東、江蘇、湖南等多省市的制假窩點7處,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封停假冒公眾號、網站8個,現場繳獲各類假證500余本及銀行卡、電話卡等涉案物品,已初步查證各類假證6000余套,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目前本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參照《上海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第七條等有關規定,于2023年10月給予舉報人人民幣5000元獎勵。
案例2:2023年8月,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群眾通過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産舉報微信小程式提交舉報,反映石家莊市正定縣某傢具廠沒有相關的消防安全設備、安全通道,幹式除塵系統未採用泄爆、惰化、抑爆等措施,存在安全隱患。按相關程式,正定縣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經查,該企業存在幹式除塵系統未採用泄爆、惰化、抑爆等措施的違法行為。上述行為依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十一條第三款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正定縣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責令該企業暫停生産並限期整改。該企業現已登出營業執照,斷開主電閘並清理設備、原材料及成品。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河北省應急管理廳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産舉報和獎勵辦法(試行)》中安全生産舉報獎勵標準(2022版)第六部分第一項規定,于2023年9月給予舉報人人民幣3000元獎勵。
案例3:2023年7月,湖南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長沙市瀏陽市棖衝鎮一水産養殖基地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按相關程式,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和瀏陽市人民政府立即組織核查。經查,該水産養殖基地倉庫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産品共計3.3萬件,涉案的一家煙花貿易公司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外儲存煙花爆竹,兩家鞭炮煙花製造公司涉嫌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和第十項規定,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對該煙花貿易公司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瀏陽市應急管理局分別對另外兩家鞭炮煙花製造公司各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相關涉案違法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並以涉嫌危險作業罪立案偵查。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湖南省應急管理廳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産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于2023年9月給予舉報人人民幣1.4萬元獎勵。
案例4:2023年3月,江蘇省江陰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通過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産舉報微信小程式提交舉報,反映江陰市某機械有限公司部分焊接人員無證上崗作業。按相關程式,江陰市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經查,該公司4名焊接和熱切割作業人員未持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執法人員責令立即停止相關作業,並對企業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江陰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規定,對該企業處以罰款7.8萬元的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江陰市應急管理局根據《江陰市安全生産領域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于2023年5月給予舉報人人民幣1.2萬元獎勵。
案例5:2023年2月,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群眾通過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産舉報微信小程式提交舉報,反映哈爾濱市道外區某加油站私埋7個汽油存儲罐。按相關程式,道外區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經查,該加油站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私埋7個地下儲罐。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道外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對該單位及其法人共處罰款人民幣13萬元。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根據《黑龍江省安全生産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于2023年5月給予舉報人人民幣2萬元獎勵。
應急管理部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導各地嚴格抓好《指導意見》落實,提升社會參與舉報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安全生産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