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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辦理流程精簡優化 新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管理辦法發佈

發佈時間: 2023-10-30 11:07:29   |  來源: 北京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新版《北京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日前發佈。與前一版規定相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辦理的申請材料進一步精簡優化,允許申請人以含電子文本在內的書面形式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諾材料。

根據新版辦法規定,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是指申請人依法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衛健部門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並承擔相應違反承諾的後果,按要求提交材料後,衛健部門當場作出衛生行政許可決定的審批方式。

衛健部門解釋,為推動許可證辦理的資訊化發展,本次修訂在原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的基礎上,補充完善了“含電子文本”相關內容,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全程網辦提供政策支撐。在申請人提交辦理材料的相關規定中補充了“能夠通過政府部門間資訊共用或電子證照獲取資訊的,免於提交”相關內容,支援和促進資訊共用發展,便利申請人事項辦理。根據辦理程式,精簡了申報材料中的“所申辦公共場所的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等,將其納入事中事後監管。

本次修訂對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規定進行了調整,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已取消對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機構予以計量認證的現狀,將前一版本中“出具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的機構應為具備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調整為“所提供的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的結果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避免因政策脫節導致申請人利益受限。

此外,新版辦法還提出將違諾失信資訊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實行差異化信用管理,提出“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衛生行政許可審批方式”。(記者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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