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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這份《意見》明確做法

發佈時間: 2023-10-24 09:55:22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國家醫保局、中國殘聯《關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

《意見》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資源統籌銜接、救助資訊聚合共用、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群眾,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基本民生底線。

《意見》確定了需要救助幫扶的低收入人口範圍並按困難程度進行分層,包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以及其他困難人員。

《意見》提出,各級民政部門要逐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通過多種方式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開展跨部門資訊比對,實時監測發現低收入人口的困難風險,分類處置預警資訊。

《意見》明確,要根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資訊,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難程度和困難類型,分層分類提供常態化救助幫扶。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低收入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納入基本生活救助範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在急難發生地按規定通過臨時救助或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及時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同時,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幫扶,鼓勵開展慈善幫扶。

《意見》提出,要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協同配合、齊抓共管,打通數據壁壘、加強資訊共用,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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