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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強安全生産培訓考試工作

發佈時間: 2023-10-20 10:43:12   |  來源: 河北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河北加強安全生産培訓考試工作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養和技能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省安全生産培訓考試工作,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養和技能,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10月7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産培訓考試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全省安全生産培訓考試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四個方面18條具體舉措。

《意見》提出,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産法律法規關於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相關要求,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依法規範安全培訓行業秩序,嚴格考試管理,強化安全培訓監督執法,狠抓安全培訓品質提升,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夯實安全生産工作基礎,確保全省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意見》堅持需求導向、便民高效、依法監管的原則,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全省安全培訓市場供給,建立健全安全培訓考試管理體系,落實全員安全培訓責任,豐富線上培訓載體,為企業和從業人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安全培訓服務,全面提高安全培訓品質。

全面加強安全生産培訓工作。全面實行培訓機構社會化,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安全培訓機構申辦報備程式。擴大培訓機構社會來源,充分發揮職業院校、技工學校、職業培訓學校在師資力量、場地設置、設備配置等方面的優勢,支援鼓勵大中型企業和院校開展安全生産培訓業務,支援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安全培訓中心。加大對安全培訓機構培訓教師的培訓力度,加大高水準師資引進力度,對職業院校相應專業教師可直接納入全省教師庫管理,充實安全培訓師資力量。建立培訓機構評級管理制度,實行培訓機構評級管理,各市級應急管理部門每年對培訓機構進行綜合評定,評定標準由高到低分為ABCD四個等級,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加強安全生産考試管理。建立安全生産考試管理體系,統籌優化考試點佈局建設,構建以學員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管理機制。實施焊工作業人員實物實操考試,各特種作業考試點均要配備滿足考試需要的實物焊機等實際操作設備,對達不到實物實操要求的停止其考試業務。嚴格安全生産考試管理,加強專兼職考務人員隊伍建設,實操考試考評員不得兼任安全培訓機構培訓教師,主考官要從市、縣監管執法人員、考試中心工作人員中選任。加強考試保障工作,特種作業人員和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考試全部使用國家題庫,進一步完善冶金、建材、有色等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其他從業人員考試題庫建設。

著力加強從業人員全員教育培訓。全面落實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全面負責,分專業、分層次、分類別、分崗位制定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産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安全培訓資訊化建設,建立安全培訓便民“仲介超市”,在現有安全線上學習平臺基礎上,在全國遴選更多優秀平臺提供給培訓機構和企業自主選用。加強安全生産培訓政策宣傳,建立安全培訓宣傳矩陣,綜合運用各類媒體宣傳安全培訓政策,擴大群眾知曉度,指導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參加培訓。建立安全培訓警示臺,選樹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督促引導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依法依規組織培訓考試。

加強全省安全培訓考試監管。嚴格履行應急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把生産經營單位、培訓機構、考試機構納入年度執法計劃,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從嚴處理;推行建立“逢查必考”制度,核查“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堅決打擊違法違規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持假證上崗行為,對涉嫌造假的相關人員要移送公安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安全生産培訓全流程監管平臺作用,加快推進全省安全生産培訓全流程監管平臺建設與應用,實現安全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備案業務全部網上辦理;試行“三項崗位人員”培訓納入平臺監管,實現“五全”(即全程留痕、全程監管、全程追溯、全面覆蓋、形成全量數據資産)監管目標。建立培訓、考試機構動態監管機制,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每年要對轄區內安全培訓、考試機構進行綜合評估、通報公示,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對安全培訓、考試品質效果評估差的要調整評級;對存在問題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不達標的培訓機構、考試點實行退出機制。(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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