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指導意見——
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托育服務發展
發佈時間: 2023-10-17 13:58:0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與托育機構開展訂單簽約服務,採取巡迴指導或協議派駐等方式,開展嬰幼兒健康管理服務
■兒童保健、兒童疾病防控等科室醫務人員在托育機構內的服務時長,視作基層服務時間,在個人工作考核、申報職稱時可作加分條件使用
■各地要將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托育服務發展工作納入相關表彰評選內容
10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根據《意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與托育機構開展訂單簽約服務,將托育機構作為功能社區簽約對象,簽訂服務協議,採取巡迴指導或協議派駐等方式,開展嬰幼兒健康管理服務。同時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醫療衛生機構與托育機構訂單簽約服務清單。
《意見》提出,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考慮服務能力、托育機構需求等因素,設計嬰幼兒簽約服務包,可包含嬰幼兒預防接種等健康服務。醫聯體內上級醫院要選派全科、專科醫生為訂單簽約服務提供針對性強的技術支撐。要加強兒童照護指導,鼓勵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托育機構建立聯繫,定期到府對接和指導。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中醫醫院要弘揚中華優秀傳統醫藥文化,積極與托育機構合作,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
《意見》明確,各地衛生健康部門和疾控部門依法加強對托育機構疾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托育機構落實疾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兒童保健、兒童疾病防控等相關科室醫務人員在托育機構內的服務時長,視作基層服務時間,在個人工作考核、申報職稱時可作為加分條件使用。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托育服務的建設和運營經費按規定列入單位年度經費預算。
《意見》要求,各地要將轄區內托育機構作為疫情防控、衛生監督等重點場所,逐步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範圍,依法開展經常性檢查。各地要將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托育服務發展工作納入相關表彰評選內容,支援醫療衛生機構申報愛心托育用人單位。同時抓好典型示範引領,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不斷提高托育服務整體水準。
據介紹,托育機構中嬰幼兒比較密集,人群比較特殊,需要醫療衛生機構加強支援和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擁有兒童保健、疾病防控、兒童診療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和資源優勢等,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托育服務發展,有利於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有利於規範托育服務。(記者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