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2個單位聯合印發意見
為非正常死亡人員家屬提供救助幫扶
發佈時間: 2023-09-19 10:19:48 | 來源: 山西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9月1日,全省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啟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會上詳細介紹了省公安廳等12個單位聯合印發的《關於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由省公安廳聯合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鄉村振興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總工會、共青團山西省委、省婦女聯合會、省殘疾人聯合會、省紅十字會印發。《意見》明確非正常死亡人員具體指公民因生理健康原因自然死亡以外的,依法需要公安機關查明死亡性質的刑事命案、交通事故、自殺、意外等案(事)件中的死亡人員。
《意見》指出,堅持系統觀念,以公安機關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為切入點,構建司法救助、社會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緊密銜接、優勢互補、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進一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全面形成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風險,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見》指出,在發揮各自優勢方面,公安機關發揮資訊前端優勢,及時發現救助線索,聯絡相關社會救助部門,開啟救助保障機制。社會救助相關部門、鄉村振興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對公安機關推送的資訊進行完善核實,為擬救助人員提供政策指導,幫助收集申報資料,受理並審批救助申請,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因戶因人制定扶貧方案,精準落實教育、養老、醫療、就業等救助措施。
《意見》明確了在具體實施工作流程上分為救助啟動、實地走訪、資訊推送、實施救助、結果反饋、跟蹤回訪六個環節。公安機關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確認當事人基本資訊後,組織開展實地走訪,詳細了解教育、養老、醫療、就業、住房、心理健康等實際狀況,對符合《意見》規定的,分類送達屬地社會救助相關部門,農村人口同步推送至鄉村振興部門。社會救助相關部門、鄉村振興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工作。
《意見》指出,為確保救助幫扶取得實效,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成員給予司法救助、社會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後,社會救助相關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定期跟蹤回訪救助對象,了解救助幫扶措施的實施效果。(記者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