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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疾控局解讀《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公共衛生綜合干預技術指南》

發佈時間: 2023-08-30 16:23:59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在全面總結評價《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5年來實踐經驗和近視防控最新科研成果的基礎上,國家疾控局衛生免疫司組織中國疾控中心、安徽醫科大學等專業團隊制定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公共衛生綜合干預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從公共衛生維度科學推進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和綜合干預措施,進一步提高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水準。

一、堅持三級預防策略

加強一級預防。圍繞“光照/紫外線-視網膜多巴胺分泌增加-眼軸生長減緩”“近距離長時間用眼-脈絡膜缺血-鞏膜缺氧及重塑性改變”等近視病因理論的進展,以及近視相關的環境與行為風險因素開展近視防控干預,提出近視風險行為監測評價與干預、學校-家庭-社區視覺環境改善、日間戶外活動2小時和體育鍛鍊1小時、師生家長全員健康教育等具體公共衛生干預技術。

推進二級預防。注重視力健康篩查,加強近視分級管理,做到早預警、早發現、早診斷。特別要關注學齡前兒童和小學生的屈光狀況及遠視儲備量,加強科學研究,結合環境與行為風險因素、遠視儲備量、眼軸長度、等效球鏡和遺傳風險等多維度指標,建立近視風險預警模型。

落實三級預防。做好近視分級與矯正,科學配戴眼鏡。近視發病年齡早或發展速度快的兒童青少年要在醫生或視光師指導下對症採用光學矯正、藥物矯正或中醫藥方法減緩近視進展。對存在眼底病理改變和其他並發癥的兒童青少年,家長要及時帶孩子到專業醫療機構經專科醫生診治。專業機構在篩查學生視力時,對發現高度近視及近視進展快速的兒童青少年要及時提供轉介服務,實現公共衛生與臨床矯治的融合。

二、充分反映近視病因新知

在考慮兒童青少年具有普遍的遺傳易感性、環境和行為風險因素、眼進化規律以及社會文化因素等多重病因的基礎上,將近視的病因歸納為遠端因素(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教育壓力、科技進步等“雙刃劍”效應,如智慧手機和非全光譜燈具的普及等)、中間因素(戶外活動時間不足、近距離用眼過早過多、採光照明光譜改變和人工照明時間長、睡眠不足及社會時差大等)和近端因素(遺傳變異、DNA甲基化、父母近視狀況、眼進化意義的改變等),提出病因干預、行為與環境干預和政策導向干預的理論體系。

三、全面體現近視防控公共衛生實踐意義

《指南》通過建立近視風險行為監測評價方法,識別影響兒童青少年近視的風險行為因素,從而採取針對性干預措施。在學校、家庭和社區環境下,以學生群體為干預主體,通過預防、促進、保護、政策發展和協作5大公共衛生行動,促進近視防控公共衛生綜合干預的實施。

四、堅持全週期全方位干預

《指南》以公共衛生干預技術為手段,借助各級疾控機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和適宜技術試點平臺,落實兒童青少年近視公共衛生綜合干預措施。全生命週期干預,近視防控從生命孕育開始,實施視力健康管理關口前移。全人群與重點人群干預結合,開展全人群一級防控干預,結合重點人群策略,根據近視分期開展相應干預。以日間戶外活動和體育活動作為主要抓手,實現多病同防。近視、脊柱彎曲異常、超重和肥胖、心理健康問題等學生常見疾病,一個共性病因就是體育鍛鍊不足,陽光接觸過少,以日間戶外活動2小時和體育鍛鍊1小時為抓手,可促進兒童青少年上述多種疾病的同防同控。

五、加強過程評估,實現示範引領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是一項系統工程,《指南》為公共衛生機構專業工作者提供了可推廣的具體公共衛生干預技術,關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社會各界可參照使用。各地應綜合施策,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近視防控公共衛生綜合干預行動方案。在落實近視防控綜合干預行動的同時,加強過程評價工作,將定性和定量研究結合,全面分析近視防控綜合干預行動的可及性、有效性等,實現干預過程與效果評價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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