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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推進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擴圍增效

發佈時間: 2023-08-25 10:17:39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放寬“單人保”條件,完善漸退緩退機制,加強急難臨時救助……近日,江蘇省民政廳會同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推進低保等社會救助擴圍、提質、增效,更好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在推動低保擴圍方面,《通知》完善重殘“單人保”政策,進一步放寬“單人保”條件,對重度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給予更多傾斜。規定成年無業的一、二級殘疾人和三級精神、三級智力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在評估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按規定應當給付的供養費用,可以視情適當豁免。《通知》進一步完善低保漸退緩退政策,取消了緩退漸退的收入條件限制,並對具體緩退期進行了細化。低保對象因就業創業使得家庭每人平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可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緩退期;對低保家庭中有重殘重病人員的,可以視情延長緩退期。《通知》還對家庭收入核算辦法和財産認定標準進行細化規定,對殘疾人就業收入以及60周歲以上老年人打零工、自給自足種植(養殖)收入,進行適當的豁免;對於家庭中因病、因殘、因學等長期存在的剛性支出,可在認定收入時予以適當扣除;對特殊困難家庭的房産、車輛、金融資産等維持生産生活的必需財産,可以在認定時予以適當放寬或豁免。

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方面,《通知》強調要強化急難救助功能,加強與就業、失業保險、受災人員救助等政策銜接,加強對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暫未就業或失業、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關注,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經過應急期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防止因災返貧。同時,全面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救助,為臨時遇困群眾救急解難。簡化急難救助程式,提高救助效率,完善支出型臨時救助財産條件,對困難群眾申請其他救助過程中,基本生活困難的,可先行給予急難型臨時救助。

在提高社會救助質效方面,《通知》要求健全社會救助工作銜接機制,防止困難群眾因易地搬遷造成漏保或者重復納入低保;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不動産登記、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繳存、養老金繳納、經濟主體登記、死亡等資訊比對;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機制,拓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應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預警指標,通過數據交叉比對、關聯分析和綜合評估,篩查存在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查訪核實、實施救助幫扶,實現“政策找人”。

在促進規範化便利化方面,《通知》在原有政策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要求低保審核確認許可權下放到鄉鎮(街道)的地方,一般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通知》對非本地戶籍人員申請低保救助、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也予以了明確規定,暢通民政領域社會救助“省內通辦”渠道。此外,《通知》還提出探索信用承諾,鼓勵各地在申請環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切實方便困難群眾。

《通知》還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加強社會救助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對做好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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