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向困境家庭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200元
發佈時間: 2023-08-14 14:46:02 | 來源: 今晚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讓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讓困境兒童共用陽光和溫暖,是全社會關注的民生焦點。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獲悉,在讓困境兒童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的路上,天津又多了一重“保駕護航”——《關於進一步做好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即日下發,以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按月足額支付到兒童賬戶。
《通知》指出,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且家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社會保障金的未成年人,也就是困境家庭兒童能領到基本生活費。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的對象,不再享受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既符合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條件,又符合享受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條件的對象,擇高享受其中一項。
“困境家庭兒童的監護人以困境家庭兒童的名義,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社會保障金髮放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天津市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表》,並提供戶口本、社會救助審核確認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對確有困難無法提出申請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近親屬可以代為申請,但應當履行相應委託代辦手續。”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表》可到市民政局官方網站下載。
發放流程還包括初審、審核確認等。《通知》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過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查驗,並提出初審意見。區民政局對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提出審核確認意見,符合條件的,自確認之日的次月起發放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同時,《通知》明確,18周歲前享受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且年滿18周歲仍在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不含研究生)就讀的,可憑在讀相關材料繼續享受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從畢業的次月起終止發放。
“在打開政策創制之門的同時,我們還打開了關愛服務之門。”該負責人表示,市民政局爭取民政部資金,用於“暖心送關愛·社工常相伴”示範項目,開展入戶摸排和開展線上線下活動,構建五社聯動新模式。同時打通內部資訊壁壘,建立困境兒童資訊比對排查機制,通過數據連結、資訊比對、動態監測,實現及時發現、及時排查、及時關愛保障,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確保不漏一戶、不少一人,推動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工作更精準、更暖心。(史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