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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執行政府指導價 天津一口腔醫院被處罰

發佈時間: 2023-08-08 11:28:28   |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因未執行政府指導價,天津市和平區口腔醫院近日被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沒收違法所得8.6萬餘元,並處罰款4萬元。

5月5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執法人員到天津市和平區口腔醫院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醫療服務收費涉嫌存在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價格違法行為。經調查,當事人于2021年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作為一級診療機構,對患者收取“其他神經節阻滯”醫療服務項目費用20元/次,未嚴格執行《天津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等規定的政府指導價15元/次,多收價款共計11.12萬餘元。其中,當事人在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其他神經節阻滯”醫療服務項目按照20元/次的標準向醫保部門進行申報,該期間違法行為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所已進行查處,退回醫療保險金24628.75元並給予罰款。實際多收價款合計86636.25元。

隨後,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向當事人送達了《責令退款事先告知書》及《責令退款通知書》,但和平區口腔醫院未能將多收價款退還。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責令和平區口腔醫院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沒款合計12.66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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