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衛健委解讀《杭州市育兒補助實施辦法(試行)》
發佈時間: 2023-08-07 15:33:12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據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據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訂),《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22〕27號),《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11月25日修訂)等文件要求。
制定依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口均衡發展工作,于2023年2月1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委發〔2023〕3號),明確要求“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援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群眾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顯著降低,優生優育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服務水準明顯提升,出生人口中二孩、三孩佔比得到提高,總和生育率和自然增長率企穩回升。”的工作目標,並提出了“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的工作任務,通過對符合條件生育二孩、三孩的孕産婦在孕産期間特定醫療保健服務予以支援,以強化生育服務保障;對符合條件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在育兒消費和托育服務方面給予支援,以降低多孩家庭育兒成本。
主要內容
(一)補助類型和形式
分為孕産補助和育兒補助兩類,採用一次性發放現金形式。
1.孕産補助
補助對象:同一對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懷孕(生産)二孩、三孩的杭州戶籍孕(産)婦。
補助目的:減輕多孩家庭孕(産)婦孕期保健、生産及産後康復等醫療保健服務費用支出的負擔。
補助標準:懷孕(生産)二孩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懷孕(生産)三孩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生産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別計算。
申請時限:孕(産)婦在懷孕後建有《母子健康手冊》,且懷孕滿24周至嬰兒出生後180日(指自然日,下同)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育兒補助
補助對象:同一對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新出生子女戶籍登記在杭州。
補助目的:支援多孩家庭購買嬰童産品及托育服務的費用支出,減輕養育負擔。
補助標準:生育二孩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生育三孩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別計算。
申請時限:在嬰兒出生後180日內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資金保障
孕産補助和育兒補助經費由區、縣(市)承擔。其中育兒補助經費由市財政按不超過區、縣(市)實際補助金額的20%進行補助。補助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保按時到位。
(三)補助實施流程
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手機“浙裏辦”APP --“健康杭州”--“善育在杭”--“孕産補助”、“育兒補助”,按提示發起補助申請,提交申請。
資格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步審核,報經區、縣(市)衛生健康局(社會發展局)終審確認補助資格。資格審核在收到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
發放補助。孕産補助、育兒補助資格經審核確認後,相關區、縣(市)衛生健康局(社會發展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打入補助對象個人預留賬戶。
數據匯總。各區、縣(市)衛生健康局(社會發展局)定期對申請補助、資格審核、補助發放等數據進行採集彙編,每年進行一次數據建檔保存,並做好相關資訊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