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獻血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 2023-08-04 09:57:54 | 來源: 河北日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河北省獻血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
7月27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獻血條例》。圍繞宣傳與動員、獻血採血與供血、臨床用血、激勵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條例設置8章50條內容,明確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該條例將於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獻血工作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推進健康河北建設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內容。”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馬桂旺介紹,該條例的制定對於保障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規範採血、供血、用血工作秩序,推動獻血工作健康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保障採血、供血、用血安全,條例明確要求血站應當對採集的血液開展艾滋病、B型肝炎等檢測,開展採供血業務應當實行全面品質管理,制定血液採集、製備、供應計劃。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科學設置固定採血點,不得隨意拆除、遷移或改變其功能、用途。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無償獻血證書的,由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沒收該證件,並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償獻血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為引領社會良好風尚,條例明確對無償獻血者給予優待,規定在保證急危重症患者臨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獻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優先用血權利。在本省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金獎、銀獎,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或者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憑相關證件免費遊覽政府投資興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風景區等場所,到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就診,免繳普通門診診察費自費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明確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同時,要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高等學校、村(居)民委員會動員、組織本單位或本居住區符合獻血條件的公民參加獻血。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單位及社會互助獻血。(記者 霍相博 通訊員 鄭晨曦、梅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