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核查處置靈芝人參茶、酸辣鳳爪等18批次不合格食品
發佈時間: 2023-08-01 09:52:46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7月17日至7月26日期間,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先後通報靈芝人參茶、酸辣鳳爪等18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責令廈門一三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阿瓦風情食府等13家食品生産經營單位下架、停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相關批次食品,並啟動召回計劃,開展整改工作。
經檢測,廈門一三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靈芝人參茶(生産日期:2022-08-29)、靈芝西洋參石斛茶(生産日期:2022-08-01),均是標簽項目不合格;靈芝人參枸杞茶(生産日期:2023-02-17)標簽及二氧化硫項目不合格。2023年4月28日,廈門市海滄區新陽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廈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採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該公司生産上述3批次産品合計24.5公斤,已銷售8.18公斤,剩餘已全部封存。該公司已按規定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並於2023年4月30日啟動召回,並向新陽市場監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截止至2023年6月12日,共召回4.04公斤。經調查,這3批次産品不合格的原因為:該公司作為試點企業生産靈芝代用茶産品,因為試點項目的特殊性,在産品標簽上遇到一些困難,缺乏經驗和規範使得公司在標簽設計和生産過程中難以做出準確的抉擇,導致標簽不夠規範。在靈芝人參枸杞茶(20230217批次)産品生産過程中,原材料人參首次備料不足,進行採購新的人參原材料,新入庫的人參材料未做入倉檢測,可能是新的原料造成二氧化硫超標。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主動召回不合格食品;對標簽不合格的內容進行整改,通過加強內部專業培訓,建立反饋機制等加強對産品品質的監控和檢測。
廈門市同安區阿瓦風情食府銷售的益旺牌酸辣鳳爪(檸檬味),生産日期為:2023年3月11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2023年5月6日,同安區祥平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餐飲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該餐飲店于2023年3月27日購進益旺牌酸辣鳳爪(檸檬味)20袋(4千克),其中8袋(1.6千克)為抽檢的購樣數量,其餘全部加工食用完畢,故無法召回。經調查,這批産品不合格的原因為:可能為生産廠家在生産環節沒有把握好品質關。針對上述情況,該餐飲店進行整改:認真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謹慎選擇供應商。
廈門市思明區翁建松食品店銷售的徐香獼猴桃(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4日)氯吡項目不合格、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3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廈門夏商民興超市有限公司前埔北店銷售的冰鮮大黃花魚(海水魚)(購進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廈門永輝商業有限公司思東超市銷售的生薑(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6日)噻蟲胺項目不合格;廈門佳購商貿有限公司仙岳店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三氯蔗糖和多菌靈項目不合格、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多菌靈項目不合格;廈門市快馬社區供應鏈有限公司禾祥西分公司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6日)甲拌磷項目不合格;思明區賴端花水果攤位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5日)聯苯菊酯項目不合格;思明區旺順福生鮮超市銷售的長豆角(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滅蠅胺、克百威和倍硫磷3項目不合格、夏橙(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聯苯菊酯項目不合格。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于4月26日至5月25日期間先後收到檢測報告,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上述7家食品經營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並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産品。經查,上述10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種植、養殖環節原因,7家食品經營單位均表示進行整改,並將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力度,嚴把進貨關。
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祥橋店銷售的八角(生産日期:20221115),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2023年4月26日,廈門市同安區祥平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經調查,這批産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原材料生産過程式控制制不嚴導致。針對上述情況,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祥橋店進行整改: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將問題反饋給供貨商進行全面排查。
廈門市翔安區欣四季紅生鮮店銷售的青蔥(購進日期:2023年4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項目不合格、廈門四季優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2023年4月18日)甲基異柳磷項目不合格、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銷售的小白菜(上海青)(購進日期:2023年4月13日)氟蟲晴項目不合格。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間,翔安區馬巷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採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已按規定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併發布召回公告。經查,上述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均為種植環節過程式控制制不嚴所致。針對上述情況,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進行整改:立即開展召回,對召回的食品進行銷毀,盡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後果;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嚴格依法查驗供貨商資質,索要上市憑證;排查食品安全隱患,消除食品安全風險;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産品品質核查;加強對供應商的資質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