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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置標準發佈

發佈時間: 2023-07-20 10:38:05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置標準》。《設置標準》強調,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應位於或毗鄰高原,綜合診療能力突出,具有高水準的高原病學科帶頭人和專科人才梯隊。同時,已建立省級以上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近5年在超高海拔地區(海拔不低於3500米)開展高原衛生應急救援演練不少於3次。

《設置標準》指出,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應具備急、慢性高原病(含職業性高原病)及高原地區急危重症患者的綜合救治能力,建立成熟的高原病救治機制和流程,掌握高原病救治所涉及的各項關鍵技術。在科室設置方面,高原醫學科為醫院的一級臨床科室,提供專科門診及住院服務,涵蓋急慢性高原病的診斷、治療與康復。在診療能力方面,具備各種高原病(含急性高原反應、高原肺水腫、高原腦水腫、高原衰退症、高原紅細胞增多症、高原心臟病、慢性高山病或蒙赫病)、高原相關疾病及其他高原地區發生的疑難病、罕見病的診療能力,並且近5年收治的病例覆蓋重點病種清單中全部急慢性高原病,同時覆蓋高原相關疾病數佔比不少90%。

《設置標準》要求,在承擔公共衛生任務方面,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需能夠及時對高原地區急危重症患者進行搶救和轉運;近5年,累計開展及承擔高海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高海拔地區巡診不少於10次;在資訊化建設方面,具備完整的醫療資訊化支撐體系,醫院電子病歷建設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病歷應用等級測評四級要求,資訊平臺建設達到醫院資訊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要求。(首席記者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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